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与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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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财务费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或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一般是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所以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而到期与本金一起一次性付息属于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故计入长期借款下的明细科目应计利息中。
一次还本付息法,又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不是按月偿还本息,而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人民银行颁布的1年期内(含1年)的个人住房贷款,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期初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利息是用复利现值系数的,也就是与本金是一样的都是在最后一期收到。而分期付息,利息是乘以年金现值系数,本金是乘以复利现值系数。
应付利息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有: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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