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指标生招生政策是怎么定的
法律分析: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指标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根据相关文件,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通过公式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考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近四年来,各地在推进中考改革的工作中,按照我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中考改革的各个关键环节形成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中考改革奠定了基础。各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这些地方,学校、教师、学生充满了活力,素质教育得到较好落实,课程改革逐步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因此,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