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电费标准
法律分析:般物价局规定的居民用电是0.68元/度。而市内的居民用电电费为0.7元一度。广东省深圳市电价分夏季与非夏季标准执行: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 0~260度为0.68元/度;第二档电量 261~600度为0.73元/度;第三档电量 601度以上0为.98元/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