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办法:
1、缺席判决。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原告存在上述情况,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才可以缺席判决;
3、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其他办法。
起诉离婚男方不到场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审理判决。如果一方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律规定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经两次传票传唤后,仍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对其拘传到庭参与诉讼。如果一方失踪的,对于符合离婚情形的,法院也会判决双方离婚。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有两种处理办法的:1、对方是原告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在该案件中被告有反诉的,人民法院就不能按照撤诉处理,而是可以缺席判决;2、对方是被告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案件情况,一定要对方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对方出庭参加诉讼。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是指: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