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双模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的功能有哪些
北斗双模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可以把车辆的位置信息、行驶速度、告警信息等通过无线通讯网络传送给监控中心,使监控中心实时掌握车辆的位置、速度、告警及各种状态,从而实现对车辆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其具体功能包括:
(一)信息记录与管理:
汽车行驶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记录,北斗信息采集,车辆信息、驾驶员管理
(二)定位与导航:
导航,实时北斗/GPS定位监控,语音播报(TTS)
(三)报警提示:
超速报警,电瓶欠压报警,紧急报警,线路偏移报警,断电报警,主机故障报警,疲劳驾驶报警,遇险自动报警
(四)辅助功能:
休眠,图像、音频、视频功能,显示和打印功能,使用前锁定,自动关闭通信
(五)系统升级:
终端远程升级,双模定位模块升级
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SL6680-GB
北斗双模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采用北斗定位模块,按1DIN的标准尺寸设计,安装方便、性能稳定可靠、功能强大、操作方便简单,兼容性强。是一款适用于危险品车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和船舶等的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CPOO产品官方网站-北斗双模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2024-10-16 广告
1、可接入任何符合部标标准的企业平台与监控平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平台),支持双IP可同时发送数据到部标平台与企业平台。
2、实现记录仪与车载定位终端的优势互补,采用一分体式结构,集成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车载定位终端的功能,设计合理,功能强大。
3、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即时语音播报提醒,后台报表统计。
4、方便管理检查取证:即时打印(读取)车辆运行信息,车牌号码、驾驶证号码、累计行驶里程(疲劳驾驶记录)、超速驾驶记录等信息。
5、车辆信息、驾驶员档案管理:配备IC卡插口,驾驶员需要在每次驾车前,插IC身份卡确认身份。
6、其他功能:实时位置监控、轨迹回放、行驶里程统计、远程图像监控、道路区域监控、碰撞侧翻报警、手动报警、车载电话、油路控制、CAN总线数据远程诊断、信息服务、行驶数据记录等。
扩展资料:
1、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操作GPS,以免分散注意力和影响驾车安全,应事先完成对GPS的设定进行操作
2、应避免挤压GPS设备,避免采用尖硬的物品划写屏幕,否则会造成液晶屏幕的永久性损伤。
3、行车记录仪通常都同时具备内置电源和外置电源,其中内置电源通常为锂电电池,少部分会使用5号电池。
4、全面地记录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的各种状态和司机的操作行为,为交通事故分析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保障事故各方的合法权益,方便交警执法和政府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驶记录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星定位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模导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斗导航定位卫星系统
1、 具有国标记录仪全部功能,加装GNSS卫星定位系统,既可以准确记录车速,又可以记录汽车的运行轨迹和准确北京时间。
2、 可以实现时间、日期及驾驶时间的记录、存储、采集;可以提供北京时间日期和时钟,并以年、月、日的方式记录实时日期,以时、分、秒方式记录实时时钟。
3、 行驶管理功能:
(1)、每日统计:能统计出每一天的行驶里程、行驶时间及累计行驶里程。
(2)、每分钟速度记录:能记录近360小时内的行驶状态信息,即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实时时间相对应的每分钟间隔内的平均行驶速度值。
4、 预防事故功能。
(1)、超速报警:
当汽车速度超过预先设置的超速值时(可设置,如120km/h),记录仪会通过外属设备如蜂鸣器、文字播报器等时间发出“滴、滴…”或“您已超速,请减速慢行”的报警声,提醒驾驶员减速,并且时间把超速记录的内容上传到监控中心。
(2)、超速记录:
当汽车速度超过超速值时,记录仪能够记录超速次数、开始超速时刻、持续时间、高速度、驾驶员代码。
(3)、疲劳驾驶报警及记录功能:
当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接近设定值(国标规定连续行驶超过4个小时为疲劳驾驶,对于中途停车休息不足20分钟的视为连续驾驶),记录仪会有声音提示,并且时间把超速记录的内容上传到监控中心。超过设定值就开始记录,并有声音提醒,设定值可以远程设置,时间为分钟,长不超过4小时。
(4)、事故疑点记录分析功能:
记录近十组停车前20秒内的常规数据,记录仪会以0.2秒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停车前20秒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值及车辆制动状态信号等信息。
5、显示打印功能:
可通过LCD调度屏能即时打印近15分钟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记录、超时驾驶(疲劳驾驶)记录及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
6、车辆信息、驾驶员档案的管理功能:
记录仪具有记录驾驶员身份的功能在每次驾车前,由驾驶员插IC身份卡确认自己的代码。
7、断电保护:
记录仪有断电保护功能,数据在10年内不会丢失。
8、数据通讯功能:
可通过串口或无线通信传输,采集记录仪数据及参数设置。
9、定位跟踪:
GNSS模块接收卫星的定位信号运算出自身的位置(经度、纬度、高度)、时间和运动状态(速度、航向),每秒1次送给MCU,以实现实时定位监控功能。
10、实时定位监控:
记录仪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把实时定位状态信息上传服务器。信息内容包括时间,经纬度,速度,方向和行车状态等。
11、限速报警:
在某些区域规定车辆的行驶速度,一旦超过规定的速度,记录仪会自动上报超速报警数据。
12、进出区域报警:
监控中心规定车辆行驶区域,当车辆进入或离开该区域的时候上报该位置信息并报警。
13、轨迹回放:
在数据中心服务器上保存车辆一段时间来的行驶数据、位置、速度、时间等信息,可通过客户端软件查询回放,以地图的形式表示出来。管理人员可以很清晰的监控车辆在任何时间曾经去过的任何地方和当时的速度。
14、被劫报警: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下紧急按钮3秒钟以上,调度监控中心就会收到该报警信息,紧急报警按钮可以放置在隐蔽且司机容易触碰到的地方。中心可以时间接收到紧急报警信息,为司机及时提供帮助。
15、远程数据提取:
中心可以远程提取事故疑点记录,超速记录,疲劳记录,360小时的汽车行驶记录。
16、远程断油断电:
在必要的时候,可通过调度监控中心给车辆发送断油断电指令,让车辆无法开动。
17、信息调度:
直接将中心下发的信息显示在调度屏上,或通过文字播报器播报出来。
18、拍照功能:
可通过中心下达立即拍照,将车辆现场图片上传到中心,以便监控中心对车辆现场进行实时监控。
扩展资料:
1、需求分析:
2013年1月份,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
天津、河北、江苏、安徽等9省(区、市)作为示范省份,须在3月底前完成本省80%以上北斗/GPS双模车载终端安装任务,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GPS双模车载终端。
2、标准:
(1)、符合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03)。
(2)、符合交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规范》(JT794-2011)。
(3)、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808)。
(4)、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 7258-2004)。
(5)、支持GPS,支持北斗双模,混合定位,可升级。
(6)、协议:基于部标808通讯协议开发,基于部标基础上开发。
(7)、支持串口、USB口、SD卡、远程升级等多种升级方式。
(8)、支持危险区域报警。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