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什么的呀?
利润分配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利润分配减少。
利润反映的是收入减去费用,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的概念。因此,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
经济利润在完全竞争市场和垄断性竞争市场有着特别的用途,正数的利润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该市场,增加竞争并将市场均衡价格推低,把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企业排除在市场以外,达到长期均衡。
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扩展资料:
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在企业获得稳定增长的利润后,应增加利润分配的数额或百分比。
同时,由于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除依法必须留用的利润外,企业仍可以处于长远发展的考虑,合理留用利润。
在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处理上,企业应贯彻积累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比例,使利润分配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利润分配在借方表示企业亏损了。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情况下以年度为准),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账务处理方式:
按相关规定,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
借: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按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以及福利基金
借: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扩展资料: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来源: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2、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
3、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当前国际上常用的利润表格式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
单步式是将当期收入总额相加,然后将所有费用总额相加,一次计算出当期收益的方式,其特点是所提供的信息都是原始数据,便于理解;多步式是将各种利润分多步计算求得净利润的方式,便于使用人对企业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进行比较和分析。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
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利润分配"科目应当设置明细科目如下:
其他转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