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回的家乡路,忘不了的故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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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大使17
2022-06-11 · TA获得超过696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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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居住在地球上最顶尖的魔幻大都市,但我常常向往着乡村的生活。周末或者假期空闲的时候,我常常驱车到郊区,找个“农家乐”去休闲。吃完农家菜以后,牵着孩子的手,用我有限的农村知识教孩子认识庄稼、野菜或者田里的虫子。这大概是因为我生来就是一个乡下人,所以不管走到哪里,都始终还向往着田园生活吧。

我出生在在安斗雀徽省西北部的一个村子里,那里位于皖北平原上,号称是安徽的西伯利亚。上世纪七八十慎大年代,我在那里度过了童年时光。我常常遗憾那里没有名山秀水,没有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什么资源矿产,经济穷困,偏僻落后,在我的印象里,那里就没有一座超过30年的老房子,方圆几十里地,甚至连一座庙都没有。

我在这个乡村的童年生活,简单而又封闭,好像就几乎没有进过城。我跟姥爷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所以常常到姥爷家玩,姥爷跟我说,县城里的百货大楼很高很高,要想看到楼顶啊,头要仰得帽子都要掉下来了。这使我对县城充满憧憬,但是父母却很少带我进城。

那时候的乡下很少看到汽车,所以我也常跟表哥们一起跑到村北的小桥上——那里是通往村外的必经路——小伙伴们一边玩耍,一边在那里等着看汽车。但运气并不一定好,很多时候都见不到有车经过。一旦有车经过,小伙伴们就欢乐地又唱又蹦,口中喊着“小鳖车来啦!小鳖车来啦!”

这个小乡村留下了我美好的童年回忆,大概在孩子们的眼睛里,一切都是简单、纯粹、美好的。无论时光如何变迁,哪怕我已经长大成熟,足以明了那个小乡村并不是孩子眼中的那么简单纯粹美好,但是,无论我在何方,我仍旧深深怀念那座小小的乡村。在那里,我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在那个偏僻封闭的村子里,几乎全村人都是祖祖辈辈的农民,但我家却是个外来户,——奶奶是在文革前被赶到农村里改造的“阶级敌人”。等我出生的时候,政治环境已经不同了,我父亲是单位职工,母亲是教师,所以在这个乡村里,我家的政治、经济地位早已截然不同,从被歧视欺负,变成被羡慕巴结。但是,我家在村里的地位并没有必然形成我在孩子群中的地位,也许,村里的其他孩子一直都把我看作“地主家的傻儿子”吧。

小时候的我又黑又瘦、体弱多病,而且被父母养得过于“娇气”。所以,农村的“野孩子”们玩的东西我都玩不来,也玩不过他们,动不动就被弄得哭着鼻子回家,找妈妈告状去了。说来可能不信,我竟然从来没有玩过那个时代的男孩子必玩的“滚铁环”游戏。就是一个箍木桶的铁圈,在竹棍的一头用铁丝拧成钩状,然后用这个钩子推动着铁圈在地上滚。那个时候,男孩子们几乎人手一环,上学路上推着到学校,放学了又一路推着铁环回家。我一路看着眼馋得不得了,但是我没有。妈妈看透了我的心思,找到一个同学,让他把铁环借给我推一下试试。可是当我激动地接过铁环,放在地上刚要推时,它就倒在地上了;试了好几次,铁环总是歪歪扭扭,东倒西歪,推不到两步就倒下。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小朋友抢过铁环,推着一溜烟地跑了,留下羞愧无奈的我,又鼻子酸酸地钻到妈妈的怀里去了。

还有一次,调皮的小伙伴爬到树上,故意把一个马蜂窝给捅下来,然后他们四散逃窜,恰好路过的我呆呆地站着,被疯狂的马蜂蛰得哇哇大哭、满头大包。毕竟是在农村,回到家里,妈妈也别无他法,只是给我在肿包上涂了些清凉油而已,肿块至少一个星期以后才慢慢消退。后来,我这辈子从来不惧蚊叮虫咬,因此我一直怀疑,是不是由于那次被马蜂蛰后产生了超强的免疫力,所以蚊蚋之类的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虽然我的家境较好,可以提供零食糖果给小朋友们吃,可以提供纸张给小伙伴们叠纸卡,可以提供铅笔橡皮给村里的同学们使用,但我始终没有成为“孩子头”,反而一直是个最不受待见的“跟屁虫”。他们不愿意跟我玩的原因就是,我太爱哭——稍微有点磕碰会哭,稍微有点争执会哭,甚至游戏失败了也会哭。由于我的妈妈就是孩子们的班主任老师,所以一看我又哭着跑去告状,小伙伴们就觉得悻悻然,一致决定下次再也不带我玩了。

虽从不是孩子头,但是跟屁虫也有跟屁虫的快乐。孩子们间的矛盾很快就烟消云散了,我喜欢作为跟屁虫,跟着小伙伴们一起玩。跟他们一起到田里去偷甜瓜吃,虽然我的妈妈教育过我偷东西不对。跟他们一起在夏夜去林中捉知了——他们之所以愿意带上我,是因为我可以偷偷拿出家里的手电筒。漆黑的林空孝早中,拿手电筒一照,只见树干上趴着一只只蝉蛹,它们从泥土里爬出来,刚爬到一半,还来不及金蝉脱壳长出翅膀,就被我们抓个正着。我还喜欢跟他们一起去河边钓鱼,虽然妈妈不允许我到河边去——小伙伴们在河里游泳时,我一个人站在岸上,但是我跟他们一样,体验着戏水的快乐。那时候农村的孩子没有什么家庭作业,一放学就可以在村里村外疯玩,根本没有人管。直到夜幕降临,烧好饭的农妇们才会扯着嗓子满村喊自己的孩子回家吃饭。直到妈妈喊了好几遍,听到喊声越来越高、里面含有的怒气越来越重的时候,小伙伴们才恋恋不舍地各回各家。

春天里,小乡村里同样百花争妍,桃李杏都竞相开放,最能够展示小伙伴本领的是掰香椿头或采洋槐花了。半大小子举着竹竿,用绑在竹竿顶梢的木棍把香椿头给勾下来,还有的小伙伴干脆爬到高高的树上,用手把一些嫩芽折下了,扔给树下正仰着脖子等待的我。香椿芽我并不喜欢,我喜欢的是洋槐花,小伙伴们从树上扔下一挂白玉般的槐花串,我摘下一朵放进嘴里,槐花的清香带着甜味,沁人心脾。

夏天的时候,虽然家长反复告诫孩子们不要到河边去,而且不知道打了多少次屁股,但小伙伴们大部分的玩耍时间仍是在河边。我不敢下水,就在岸边看着他们比赛游泳、凫水,并时不时地帮他们提起用绳子吊在河水里的罐头瓶,看看有没有小鱼小虾游进来。

秋天的田野是享受美食的好时节。我们偷掰下玉米烤着吃,偷挖出红薯烤着吃,甚至抓住蟋蟀、蚂蚱也烤着吃。乡村的秋天是沉甸甸的,充满丰收的喜悦,完全不像现在的我——都市的秋天来了,随着天气逐渐寒冷,人心也开始感到萧瑟,所以,此刻的我之所以回忆起那个遥远的小乡村,莫不是也因为“自古逢秋悲寂寥”么?

那时候的冬天比现在的冷多了,我记得那时冬天河里的冰结得很厚,大人小孩都可以站到冰面上去。他们在愉快地滑冰,我穿着厚厚的棉衣,站在岸上看着他们,体验着他们的快乐。但是我可以跟他们一样,从房檐上揪下倒挂下来尺把长的冰凌条,趁妈妈不注意,放进嘴里嚼上几口。

春夏秋冬轮替,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无法停下前进的脚步,不管多么不舍,我还是离开了那个小乡村,到县城里去读初中了。我们举家搬进了县城,当我看到百货大楼时,发现它并没有姥爷描述得那么高,只有三层而已,说不定还没有村里的梧桐树那么高,完全不足以仰头脱帽。

人要学会说再见,才能成长,我不得不跟我童年的小乡村告别,去追寻一个更广阔的天地。而从我父母的口中,我也听到了一个我不愿意描述的乡村。年迈的老人相继离世,当年的小伙伴们都去外地打工,在远方的世界不愿再回来。那个村庄的马路越修越宽,楼房越建越高,人们越来越富裕,但对于我来说,它却越来越陌生。它并不是我所熟悉的小村子了,近乡情更怯,我也无法再回去;在那个村子里,我家的老屋早已倒塌,那里不再属于我,而只有在梦中,那个可怜兮兮的跟屁虫,仍在田野里跟小伙伴们一起纵情欢笑……

不管到了哪里,不管离开多久,不能忘的,是故乡的名字。面对魔幻都市的工作生活压力,我常常想念那个遥远安静的乡村,想念那个纯真的年纪。

故乡是用来怀念的,而我们却只能向前走,坚定地,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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