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最大特点是
A.皇帝是世袭的、象征性的和礼仪性的虚伪元首B.皇帝和首相真正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C.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D.政府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A. 皇帝是世袭的、象征性的和礼仪性的虚伪元首 B. 皇帝和首相真正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 C. 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D. 政府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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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最大特点是实行联邦制,由22个邦和自由城市组成。
《德意志帝国宪法》(德语: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德国历史学家常称为俾斯麦帝国宪法(德语:Bismarcksche Reichsverfassung),是德国历史上一部非常重要的宪法,标志着德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德意志帝国宪法》是在俾斯麦一手包办下由1866年编纂的《北德意志邦联宪法》修改而成,由多个单独的文件汇总而成,颁布于1871年4月16日,到1918年德国十一月革命帝制被推翻时为止。《德意志帝国宪法》保存了很多封建残余,但是它的颁布是德国社会的一大进步,对德国及其它亚洲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德意志帝国宪法》(德语: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德国历史学家常称为俾斯麦帝国宪法(德语:Bismarcksche Reichsverfassung),是德国历史上一部非常重要的宪法,标志着德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德意志帝国宪法》是在俾斯麦一手包办下由1866年编纂的《北德意志邦联宪法》修改而成,由多个单独的文件汇总而成,颁布于1871年4月16日,到1918年德国十一月革命帝制被推翻时为止。《德意志帝国宪法》保存了很多封建残余,但是它的颁布是德国社会的一大进步,对德国及其它亚洲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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