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一、0+15=15。
二、1+14=15。
三、2+13=15。
四、3+12=15。
五、4+11=15。
六、5+10=15。
七、6+9=15。
八、7+8=15。
加法本质:
加法本质是完全一致的事物也就是同类事物的重复或累计,是数字运算的开始,不同类比如一个苹果+一个橘子其结果只能等于二个水果就存在分类与归类的关系。
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乘法是加法的特殊形式;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乘方是乘法的简便形式;开方是乘方的逆运算;对数是在乘方的各项中寻找规律;由对数而发展出导数;然后是微分和积分。数字运算的发展,是更特殊的情况,更高度重复下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