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判决下来以后没有付钱,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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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的话,可以去申请恢复执行。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就暂时不可以了。第一次申请执行后,第二次能否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执行,需要结合第一次执行的具体情况区分判断。如第一次执行以裁定终结方式结案的,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依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如第一次执行以中止方式结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线索后可以恢复执行,没有必要也不能再次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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