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
1、海南高考加分政策:烈士子女、服役期立二等功及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读书,报考少数民族聚居地学校,加15分;自主退役士兵,加10分;以及其他需要加分的情况。
2、海南高考报考不受批次限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有海南户口超过3年(包含三年);考生有海南户口,法定监护人为海南省全职引进C类以上人才;考生有海南户口,具有海南高中阶段学籍并修满年限,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过5年且为D类、E类人才;考生有海南户口,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考生有海南户口,但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报考本科B类及高职专科学校。
法律依据:《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第八条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校各招生院校专业组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要与各高校向我省提出并已向社会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