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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环境,政治,经济,思想上看中西两种文明的差异
由于两种文明与地地域文化涵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两个...基于地理环境、社会结构、经济基础、思想条件等颇为复杂的原因,首先,人类越往前追溯,地理环境的作用就越大。例如:有人认为中国文明是静态文明,西方文明是动态文明;有人认为中国文明否认独立人格,西方文明重视人的尊严;有人认为中国文明是精神文明,西方文明是物质文明;等等。大多心里早就有了某种预先定下的框框,为了宣传自己的看法,只选择了一些为我所用的事例立论,未免片面肤浅,不够全面深入,不太符合历史事实,难以取得人们的共识。我们不是国粹派,只说好的;也不想骂什么丑陋的中国人,只说坏的。我们不是假洋鬼子,崇洋媚外;也不想骂什么丑陋的外国人,盲目排外。或者胡乱举几条贫穷弱愚私等表面现象,或者硬说外国人的腿是直的无法弯曲,因而不会行跪拜礼,等等。这些看法不能说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中西文明的基本差异究竟在那里呢?学术界有过热烈地讨论,我们在比较诸家的说法之后,逐渐明确地认识到:
1,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天人合一与征服自然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一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文明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注意天人合一;而西方文明则强调征服自然,战胜自然。
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文明中,就出现崇尚力量和求知的传统。《圣经》认为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是要派他们去管理自己所创造的一切。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认为人们追求科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在争辩中克服对方,而是为了在行动中征服自然。笛卡尔认为“清楚地了解水、火、空气、星球以及我们周围的其他一切物体的力量和作用,就能在一切适合的地方利用这些力量和作用,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占有者。”这种思想固然对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恩格斯早就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过分夸大精神力量和科学技术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作用,忽视征服、占有自然可能引起来自自然界的报复,未免偏颇。
中国文明则以《周易》为代表主张天人协调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汉宋以后发展成为“天人合一”说,天地万物为一体,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一物而两体”,莫不有道。 “道未始有天人之别”,在天则为天道,天地万物都有其发展的规律;在人则为人道,以仁义礼智为准绳。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应该服从这种普遍规律。人生的理想,是天人的协调。这种思想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固然有其正确的一面,但过多地强调了自然界与人的共同规律,忽视了各自的特殊规律,把封建道德永恒化,人在自然界面前限于被动,影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2, 在家庭关系上: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二是在家庭关系上,中国文明以家族为本位,注意个人的职责与义务;西方文明则以个人为本位,注意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人类家庭的历史,一般说来经历了原始社会血缘家庭、家长制公社家庭和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等几个阶段。公社家庭是父系氏族社会的产物,实际上是包含着几代人的家族大家庭,处于中间阶段,财产公有,家长的权力很大。各个国家的家庭形态的发展很不相同。
在西方,家长制家庭公社进入阶级社会后还存在,公社虽然处于一个家长的管理下,但是经由选举产生的,权力受到限制,原始公社的纯朴性保留较多,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致受到压抑和剥夺。土地的共同占有和共同耕作不变质。日耳曼的家庭公社存在了几个世纪后才演变成马尔克公社,土地从公有交由个体耕作,演变到永久占有。希腊罗马的私有财产出现较早,个体家庭的出现也较早,开始一直实行一夫一妻制。到中世纪后期以后,私有制深入到家庭内部,父子兄弟乃至夫妇都各有各的私有财产,父权、夫权退居次要地位,这就为每个成员的独立性奠定了基础,也就为个人本位主义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条件。这种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独立性,有其明显的优越性,家庭内部较为民主和平等,使西方人习惯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奋斗,去独立的求生存、求发展,而不依赖父母,不依赖家庭。但也由此缺乏个人对家庭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使家庭关系处于冰冷的金钱交易中,容易出现家庭危机。
在中国,由于治水等集体工程的需要,国家的出现较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国有制存在的时间较长,私有财产薄弱,宗法制家庭公社从古代一直延续到近代,宗族势力很强,家长的权力很大。家长制家庭实行同居共财制度,各成员在经济上不独立,必须仰赖家庭的共同财产生活,家庭的命运也就是个人的命运,这就不能不以家族为本位。同时,由于缺乏民主管理的机制,父权、夫权及调节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道德原则,便显得很有必要,什么三纲五常、四伦八德便陆续制定出来。家庭本位把家庭看得比个人更重要,重视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诸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娼妇随之类,其实质实际上是对家庭成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按照这种制度,家长掌握家庭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子女不管长多大,经济不能独立,必须由家长抚养。父母有抚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四世同堂、五世同居的事例很多,备受人们的青睐,传为佳话。但这种家庭制度的负面影响也十分严重,家庭内部等级森严,经济不独立,成员依赖成性,缺乏竞取精神,屡代同居,生机日促,嫉妒诟啐,家庭内的矛盾层出不穷。
3, 在民族关系上:协和万邦与征服世界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三是在民族关系上,中国文明的传统是维护民族独立,不向外扩张,理想的模式是通过教化,协和万邦。西方文明讲究竞争,许多思想家主张征服别的民族、统治世界,往往被当权的统治者采纳付诸行动。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为希腊人掠夺奴隶、土地、财富、不断向外扩张、侵略的行为辩护说:野蛮人天生就是奴隶,希腊人无论走到那里都不应该成为奴隶,奴隶主天性优于奴隶,天生就是经济的组织者。希腊后期,斯多葛派还提出世界国家的概念,每一个人天然属于统一的世界国家的公民。这种思想在征服了地中海沿岸广阔地带的罗马帝国十分盛行,当时的人们认为罗马是世界的中心,世界帝国的首脑应有无限的权力,有权对被征服的民族进行统治。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丁把全人类分为选民和非选民,即注定得救的人和注定灭亡的人。他主张采取残酷的手段,同反对正统教义的教派作斗争,为教会进行侵略扩张的野心服务。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英、法、德、意等国先后结束了内部封建割据,建立起民族国家,形成了一个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共同体。资本主义的民族主义在反抗神权、争取民族独立自主的斗争中,起过进步的作用;但它支持向后进地区侵略扩张,把广大的亚洲、非洲和美洲变成殖民地,也有其丑恶的一面。
在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处理民族关系一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课题。中国文明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理论,最早见于《尚书》的《尧典》和《禹贡》。《尧典》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大意是说:举用德才兼备的人,使各族内部(九代人)团结和睦;各族的人团结和睦了,又表彰百官中的好人好事;百官的事务处理好了,又努力使各族之间协作和平、亲如一家。《禹贡》把“天下”按距离王城的远近划分为“五服”,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王城外五百里为“甸服”,是天子的领地,贡纳粮食;甸服外五百里为“侯服”,是警卫天子的地区,提供卫戍劳役;侯服外五百里为“绥服”,是安服天子政教的区域,要接受教化,熟悉武事,保卫天子;绥服外五百里为“要服”,是通过盟约使之服从的地区,只要求守平常之教,赋役减轻;要服外五百里为“荒服”,即蛮荒之地,人无定居,只能顺其俗而治之。这种机械的划分显然带有空想的成分,但按不同地区民族进行不同方式、政策处理的精神,确实是非常可贵的。夏、商、周王朝的统治者施行分封制,一方面通过分封子弟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建立据点;一方面通过册封各部落和原有邦国首领的方式将他们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华夏族和蛮夷族在数百年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同化融合为一体,到秦汉统一全国后形成了人口众多的汉族。此后,历代王朝虽然政治上屡有变迁,但以汉族为主体的格局始终未变。汉族,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较高,在政治生活中也常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士大夫中难免存在一些“贵中华,贱夷狄”的观念,但“华夷之别”,主要是立足于文化水准,而不是诉诸种族的类别。只要在语言、生产和生活方式、文化心理等方面与汉文化融为一体,戎狄蛮夷也就被视为华夏炎黄子孙了。历史上不少王朝施行的多是“顺俗施化”、“用夏变夷”的民族政策,有利于民族的同化与融合,使得汉族能够在历史上与其他民族保持密切的关系,逐渐融合成为今天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汉民族极为珍视本民族的独立和文化传统,对其他民族的骚扰和侵袭,基本上采取的是防御政策,长城的修筑,就是这一政策的明显体现。少数统治者热衷开疆拓土,往往受到舆论的谴责。杜甫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立国自有疆,垢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因此,历代统治者对待少数民族的侵扰,大多是在坚决抵抗的同时,采取怀柔、安抚、和亲、互市的政策,宽大为怀,友好交往。即或少数民族的首领在某些时候掌握了中央或地方政权,在先进的汉文化的影响下,也不得不推行“汉化”,接受“顺俗施化”、“协和万邦”的传统政策。从唐太宗对境内各少数民族“爱之如一”,一般不改变其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多用加封各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的形式,让他们继续统辖本族,并可到中央政府或其他地方担任官员。明王朝实行“内安诸夏,外托四夷,一视同仁,咸期生遂”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土官与汉官参治”的办法。到孙中山建立民国,主张“五族共和”,咸与维新。无不表明中国文明在处理民族关系时,爱好和平、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优良传统。
4,在思想宗教信仰上:兼容并包与惟我独尊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四是在宗教信仰上,中国文明的宗教观念淡漠,兼收并容,信仰多神教;西方文明的宗教观念浓厚,惟我独尊,信仰一神教。宗教,是人们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感到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时候,企求某种超越的力量作为命运的依托和精神归宿的产物。这种神秘 力量 具有绝对权威,主宰着自然和社会,决定着人的命运与福祸,因而对之产生敬畏和崇拜。每个民族都有其敬畏和崇拜的民族之神。
在西方,最先出现过许多具有民族性质的古代宗教,如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古波斯、古犹太以及古希腊、罗马的宗教等 。这些宗教大多随着其古代国家的灭亡而消亡。随着世界各地区文化交往的日趋频繁和人们对自然及自我的思想认识不断加深,在民族宗教的基础上,产生了超越民族人种局限、突破国家地区界定的世界性宗教,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佛教约公元前6~前5世纪起源于古代印度,其创始人为释迦牟尼,旨在以此来反对婆罗门教。公元前 3 世纪被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奉为国教,开始传入亚洲各国,某些地方达到了政教合一的程度。19世纪以来,传入欧美各国,真正造成其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基督教于公元1世纪产生于罗马帝国 时期 的巴勒 斯 坦,随即流传到帝国全境,并于4世纪末立为帝国国教 。罗马帝国衰亡后,基督教征服了整个中世纪欧洲,教会控制了不少国家的政府,后又随着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及其 海 外 殖民扩张活动而传入非洲、美洲和亚洲等地,成为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宗教。伊斯兰教产生在7世纪初的阿拉伯半岛,到 8 世纪初发展到欧、亚、非三洲,后来又从阿拉伯世界扩展到波斯、巴基斯坦、印度、中国和其他亚非国家,不少国家奉为国教。并逐渐传入欧美国家。佛教崇拜释迦牟尼,基督教崇拜上帝,伊斯兰教崇拜真主,同属一神教,宗派意识浓厚,不仅与其他宗教不能相容,同一宗教的内部也因派系不同而矛盾甚深,不时爆发出来的宗教狂热,有时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甚至激化成为长年累月、你死我活的宗教战争。伊斯兰教发动的圣战,基督教的十字军东征,在世界史上都很有名,影响很大。西方宗教的组织严密,宗教场所辉煌,宗教仪式隆重,教规守则严格,教徒的宗教意识很浓,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教徒的科学思想提高了,虽然不再相信某个超人的神,但仍然不自觉地把宗教活动作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影响之深可见一般。
在中国,远古社会的原始宗教活动,以敬天祭祖为特征,但“祭神如神在”,并不特别隆重;“敬鬼神而远之”,宗教观念十分淡泊。儒家思想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思想活动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但从未建立过严密的组织,成为严格意义的宗教。战国时,燕齐沿海地区出现“形神销化,依于鬼神之事”的方仙道;西汉时,流传托黄帝而言神仙之术、托老子而言修道养寿的黄老道。东汉中期,开始形成有组织的道教,属于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后来并与其他宗教派系融合,形成了复杂、多元的局面。与西方流行的一神教不同,道教属于多神教。崇奉的神灵主要有自然神:如雷公、风伯等;英雄神:如关帝、岳王等;守护神:如门神、灶君、城隍、土地、妈祖等:以及行业神、功能神、职能神,如药王、财神、瘟神、蚕神等。中国文明对宗教的态度比较宽容,只要遵纪守法,就准予传布。佛教于公元1世纪由印度经西域传入,在其汉化过程中,与儒道思想结合逐渐发展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基督教在7 世纪时以景教的名称传入。伊斯兰教在唐、宋之际传入,逐渐在回回、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中扎根。犹太教于唐代前后传入,来华犹太人曾在开封等地形成过自己的社区,后来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被同化。中国文明中的宗教活动大体以 3 种形式而存在,一为兼容并包,不仅出现过儒、佛、道三教并存合流的局面,而且其他外来宗教也能广为流传。二为民间文化和群众祭天娱神等村社宗教活动相结合。三为封建帝王以郊祭、庙祭和封禅大典等形式,构成的独立于各宗教之外的世俗君王的宗教活动。与传统儒家思想相比,任何一种宗教都可以自由传播,但都没有达到支配地位的高度,未能长期控制世俗政权,没有出现难以控制的宗教狂热,因而也没有出现过西方式的宗教战争。
5, 在思维方式上:和谐统一与分别对抗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五是在思维方式上,中国文明企求和谐与统一,西方文明注重分别与对抗。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肯定万物变化的规律性,指出宇宙中存在着矛盾、对立和转化,统一是由斗争产生出来的。他说:“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使一些人成为神,使一些人成为人,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人成为自由人。”又说:“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产生的。”同时他也赞美和谐,认为和谐是由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特别注重的是对抗和斗争,使他成为辩证法的奠基人。这种西方传统的思维模式,直到黑格尔那里仍表现的十分鲜明,“抽象的自我同一,还不是生命力,肯定的东西是由于在自身中就具有否定性。”他侧重强调的是矛盾的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近代西方文明中,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占据了统治地位。以培根和洛克为代表,把自然科学的方法移植到哲学中来,以形而上学对抗辩证法,认为每一个事物和它自身同一,一个事物不能是它自身又是别的。这种抽象的同一性观点,陷入在不相容的对立中进行思维,用它去把握世界的结果,必然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看到的当然只是分别与对抗,并不符合事物对立面辨证统一的实际。
在中国,观察、处理事物的思维方式,一直具有辨证的传统特点,而且非常强调统一、和谐与中庸。《老子》:“万物得一以生”,“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是万物的根本。《内经》说:“一分为二,谓天地也”。任何事物总是存在矛盾的,一分为二;但又出于统一的共同体中,合二而一。对立面的统一与差异,实乃辩证法的核心。二(对立)乃一(统一)的固有内容,一乃二的的本来依据。人的思维方式必须符合这个事物本身的规律,也就是说必须把矛盾和差异当作统一体固有内容来把握的同时,又要把统一和和谐当作矛盾与差异的本来根据来把握,才能探索到事物的本质。企求统一与和谐,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周易》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朱熹解释说乾元“贯乎天德之始终,故曰统天。”离开统一就无法谈问题。不同因素的统一与和谐,才能使事物得以生长和发展。《国语》:“和实生物”。《乐记》:“和,故百物化焉。”《淮南子》:“田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万物。”《正蒙》:“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说的都是这个意思。那么,如何才能使矛盾差异达到和谐统一呢?这就需要采取中和、中庸之道。《礼记》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孔子提倡“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办法,不要走极端。称赞“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宋朝的二程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用这种思维方式观察事物、处理问题,态度公允,宽严适度,不激化矛盾,才可能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正是思维方式的差异,才使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在处理人与自然、家庭、民族、宗教等问题时,一以贯之的出现了中国文明重统一和谐,西方文明重对抗斗争的两种倾向。
中国传统文明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在天地人“三才”中,人处于中心的位置。无论儒法两家的重人道轻天道,还是道墨两家的重天道轻人道,最终还是天听自我民听,天人合一,天道实乃人道的投影。民以食为天,最为现实,人道最为重要。春秋时,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孔子很少讲天道,他说的“士志于道”,就是致力于人道。《周易》认为“人道恶盈”,强调“立人之道”。人道,首先要解决人的衣食问题,还要维持社会秩序和进行思想教育。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只注意生活问题是不行的。王夫之提出“以人道率天道”。戴震认为“人道,人伦日用身之所行者,皆是也。”应该受到充分的重视。重人事必然轻宗教,重现实必然轻来世。
西方文明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东方古国、古典希腊罗马、中世纪欧洲、近现代西方等几个大的阶段。与中国文明数千年绵延不绝的历史传统不同,外国文明的中心似乎屡有转移,各领风骚数百年。当然也有其一以贯之的东西,大多是对人的个性的提倡,对科学理性的推崇,对民主法制的向往,对物质利益的肯定。因此,其基本精神大致可以概括为:个体主义精神、功利主义精神、科学理性精神和民主法制精神。
由于两种文明与地地域文化涵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两个...基于地理环境、社会结构、经济基础、思想条件等颇为复杂的原因,首先,人类越往前追溯,地理环境的作用就越大。例如:有人认为中国文明是静态文明,西方文明是动态文明;有人认为中国文明否认独立人格,西方文明重视人的尊严;有人认为中国文明是精神文明,西方文明是物质文明;等等。大多心里早就有了某种预先定下的框框,为了宣传自己的看法,只选择了一些为我所用的事例立论,未免片面肤浅,不够全面深入,不太符合历史事实,难以取得人们的共识。我们不是国粹派,只说好的;也不想骂什么丑陋的中国人,只说坏的。我们不是假洋鬼子,崇洋媚外;也不想骂什么丑陋的外国人,盲目排外。或者胡乱举几条贫穷弱愚私等表面现象,或者硬说外国人的腿是直的无法弯曲,因而不会行跪拜礼,等等。这些看法不能说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中西文明的基本差异究竟在那里呢?学术界有过热烈地讨论,我们在比较诸家的说法之后,逐渐明确地认识到:
1,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天人合一与征服自然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一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文明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注意天人合一;而西方文明则强调征服自然,战胜自然。
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文明中,就出现崇尚力量和求知的传统。《圣经》认为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是要派他们去管理自己所创造的一切。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认为人们追求科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在争辩中克服对方,而是为了在行动中征服自然。笛卡尔认为“清楚地了解水、火、空气、星球以及我们周围的其他一切物体的力量和作用,就能在一切适合的地方利用这些力量和作用,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占有者。”这种思想固然对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恩格斯早就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过分夸大精神力量和科学技术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作用,忽视征服、占有自然可能引起来自自然界的报复,未免偏颇。
中国文明则以《周易》为代表主张天人协调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汉宋以后发展成为“天人合一”说,天地万物为一体,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一物而两体”,莫不有道。 “道未始有天人之别”,在天则为天道,天地万物都有其发展的规律;在人则为人道,以仁义礼智为准绳。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应该服从这种普遍规律。人生的理想,是天人的协调。这种思想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固然有其正确的一面,但过多地强调了自然界与人的共同规律,忽视了各自的特殊规律,把封建道德永恒化,人在自然界面前限于被动,影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2, 在家庭关系上: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二是在家庭关系上,中国文明以家族为本位,注意个人的职责与义务;西方文明则以个人为本位,注意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人类家庭的历史,一般说来经历了原始社会血缘家庭、家长制公社家庭和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等几个阶段。公社家庭是父系氏族社会的产物,实际上是包含着几代人的家族大家庭,处于中间阶段,财产公有,家长的权力很大。各个国家的家庭形态的发展很不相同。
在西方,家长制家庭公社进入阶级社会后还存在,公社虽然处于一个家长的管理下,但是经由选举产生的,权力受到限制,原始公社的纯朴性保留较多,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致受到压抑和剥夺。土地的共同占有和共同耕作不变质。日耳曼的家庭公社存在了几个世纪后才演变成马尔克公社,土地从公有交由个体耕作,演变到永久占有。希腊罗马的私有财产出现较早,个体家庭的出现也较早,开始一直实行一夫一妻制。到中世纪后期以后,私有制深入到家庭内部,父子兄弟乃至夫妇都各有各的私有财产,父权、夫权退居次要地位,这就为每个成员的独立性奠定了基础,也就为个人本位主义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条件。这种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独立性,有其明显的优越性,家庭内部较为民主和平等,使西方人习惯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奋斗,去独立的求生存、求发展,而不依赖父母,不依赖家庭。但也由此缺乏个人对家庭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使家庭关系处于冰冷的金钱交易中,容易出现家庭危机。
在中国,由于治水等集体工程的需要,国家的出现较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国有制存在的时间较长,私有财产薄弱,宗法制家庭公社从古代一直延续到近代,宗族势力很强,家长的权力很大。家长制家庭实行同居共财制度,各成员在经济上不独立,必须仰赖家庭的共同财产生活,家庭的命运也就是个人的命运,这就不能不以家族为本位。同时,由于缺乏民主管理的机制,父权、夫权及调节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道德原则,便显得很有必要,什么三纲五常、四伦八德便陆续制定出来。家庭本位把家庭看得比个人更重要,重视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诸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悌、夫娼妇随之类,其实质实际上是对家庭成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按照这种制度,家长掌握家庭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子女不管长多大,经济不能独立,必须由家长抚养。父母有抚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四世同堂、五世同居的事例很多,备受人们的青睐,传为佳话。但这种家庭制度的负面影响也十分严重,家庭内部等级森严,经济不独立,成员依赖成性,缺乏竞取精神,屡代同居,生机日促,嫉妒诟啐,家庭内的矛盾层出不穷。
3, 在民族关系上:协和万邦与征服世界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三是在民族关系上,中国文明的传统是维护民族独立,不向外扩张,理想的模式是通过教化,协和万邦。西方文明讲究竞争,许多思想家主张征服别的民族、统治世界,往往被当权的统治者采纳付诸行动。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为希腊人掠夺奴隶、土地、财富、不断向外扩张、侵略的行为辩护说:野蛮人天生就是奴隶,希腊人无论走到那里都不应该成为奴隶,奴隶主天性优于奴隶,天生就是经济的组织者。希腊后期,斯多葛派还提出世界国家的概念,每一个人天然属于统一的世界国家的公民。这种思想在征服了地中海沿岸广阔地带的罗马帝国十分盛行,当时的人们认为罗马是世界的中心,世界帝国的首脑应有无限的权力,有权对被征服的民族进行统治。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丁把全人类分为选民和非选民,即注定得救的人和注定灭亡的人。他主张采取残酷的手段,同反对正统教义的教派作斗争,为教会进行侵略扩张的野心服务。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英、法、德、意等国先后结束了内部封建割据,建立起民族国家,形成了一个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共同体。资本主义的民族主义在反抗神权、争取民族独立自主的斗争中,起过进步的作用;但它支持向后进地区侵略扩张,把广大的亚洲、非洲和美洲变成殖民地,也有其丑恶的一面。
在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处理民族关系一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课题。中国文明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理论,最早见于《尚书》的《尧典》和《禹贡》。《尧典》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大意是说:举用德才兼备的人,使各族内部(九代人)团结和睦;各族的人团结和睦了,又表彰百官中的好人好事;百官的事务处理好了,又努力使各族之间协作和平、亲如一家。《禹贡》把“天下”按距离王城的远近划分为“五服”,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王城外五百里为“甸服”,是天子的领地,贡纳粮食;甸服外五百里为“侯服”,是警卫天子的地区,提供卫戍劳役;侯服外五百里为“绥服”,是安服天子政教的区域,要接受教化,熟悉武事,保卫天子;绥服外五百里为“要服”,是通过盟约使之服从的地区,只要求守平常之教,赋役减轻;要服外五百里为“荒服”,即蛮荒之地,人无定居,只能顺其俗而治之。这种机械的划分显然带有空想的成分,但按不同地区民族进行不同方式、政策处理的精神,确实是非常可贵的。夏、商、周王朝的统治者施行分封制,一方面通过分封子弟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建立据点;一方面通过册封各部落和原有邦国首领的方式将他们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华夏族和蛮夷族在数百年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同化融合为一体,到秦汉统一全国后形成了人口众多的汉族。此后,历代王朝虽然政治上屡有变迁,但以汉族为主体的格局始终未变。汉族,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较高,在政治生活中也常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士大夫中难免存在一些“贵中华,贱夷狄”的观念,但“华夷之别”,主要是立足于文化水准,而不是诉诸种族的类别。只要在语言、生产和生活方式、文化心理等方面与汉文化融为一体,戎狄蛮夷也就被视为华夏炎黄子孙了。历史上不少王朝施行的多是“顺俗施化”、“用夏变夷”的民族政策,有利于民族的同化与融合,使得汉族能够在历史上与其他民族保持密切的关系,逐渐融合成为今天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汉民族极为珍视本民族的独立和文化传统,对其他民族的骚扰和侵袭,基本上采取的是防御政策,长城的修筑,就是这一政策的明显体现。少数统治者热衷开疆拓土,往往受到舆论的谴责。杜甫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立国自有疆,垢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因此,历代统治者对待少数民族的侵扰,大多是在坚决抵抗的同时,采取怀柔、安抚、和亲、互市的政策,宽大为怀,友好交往。即或少数民族的首领在某些时候掌握了中央或地方政权,在先进的汉文化的影响下,也不得不推行“汉化”,接受“顺俗施化”、“协和万邦”的传统政策。从唐太宗对境内各少数民族“爱之如一”,一般不改变其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多用加封各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的形式,让他们继续统辖本族,并可到中央政府或其他地方担任官员。明王朝实行“内安诸夏,外托四夷,一视同仁,咸期生遂”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土官与汉官参治”的办法。到孙中山建立民国,主张“五族共和”,咸与维新。无不表明中国文明在处理民族关系时,爱好和平、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优良传统。
4,在思想宗教信仰上:兼容并包与惟我独尊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四是在宗教信仰上,中国文明的宗教观念淡漠,兼收并容,信仰多神教;西方文明的宗教观念浓厚,惟我独尊,信仰一神教。宗教,是人们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感到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时候,企求某种超越的力量作为命运的依托和精神归宿的产物。这种神秘 力量 具有绝对权威,主宰着自然和社会,决定着人的命运与福祸,因而对之产生敬畏和崇拜。每个民族都有其敬畏和崇拜的民族之神。
在西方,最先出现过许多具有民族性质的古代宗教,如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古波斯、古犹太以及古希腊、罗马的宗教等 。这些宗教大多随着其古代国家的灭亡而消亡。随着世界各地区文化交往的日趋频繁和人们对自然及自我的思想认识不断加深,在民族宗教的基础上,产生了超越民族人种局限、突破国家地区界定的世界性宗教,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佛教约公元前6~前5世纪起源于古代印度,其创始人为释迦牟尼,旨在以此来反对婆罗门教。公元前 3 世纪被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奉为国教,开始传入亚洲各国,某些地方达到了政教合一的程度。19世纪以来,传入欧美各国,真正造成其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基督教于公元1世纪产生于罗马帝国 时期 的巴勒 斯 坦,随即流传到帝国全境,并于4世纪末立为帝国国教 。罗马帝国衰亡后,基督教征服了整个中世纪欧洲,教会控制了不少国家的政府,后又随着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及其 海 外 殖民扩张活动而传入非洲、美洲和亚洲等地,成为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宗教。伊斯兰教产生在7世纪初的阿拉伯半岛,到 8 世纪初发展到欧、亚、非三洲,后来又从阿拉伯世界扩展到波斯、巴基斯坦、印度、中国和其他亚非国家,不少国家奉为国教。并逐渐传入欧美国家。佛教崇拜释迦牟尼,基督教崇拜上帝,伊斯兰教崇拜真主,同属一神教,宗派意识浓厚,不仅与其他宗教不能相容,同一宗教的内部也因派系不同而矛盾甚深,不时爆发出来的宗教狂热,有时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甚至激化成为长年累月、你死我活的宗教战争。伊斯兰教发动的圣战,基督教的十字军东征,在世界史上都很有名,影响很大。西方宗教的组织严密,宗教场所辉煌,宗教仪式隆重,教规守则严格,教徒的宗教意识很浓,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教徒的科学思想提高了,虽然不再相信某个超人的神,但仍然不自觉地把宗教活动作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影响之深可见一般。
在中国,远古社会的原始宗教活动,以敬天祭祖为特征,但“祭神如神在”,并不特别隆重;“敬鬼神而远之”,宗教观念十分淡泊。儒家思想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思想活动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但从未建立过严密的组织,成为严格意义的宗教。战国时,燕齐沿海地区出现“形神销化,依于鬼神之事”的方仙道;西汉时,流传托黄帝而言神仙之术、托老子而言修道养寿的黄老道。东汉中期,开始形成有组织的道教,属于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后来并与其他宗教派系融合,形成了复杂、多元的局面。与西方流行的一神教不同,道教属于多神教。崇奉的神灵主要有自然神:如雷公、风伯等;英雄神:如关帝、岳王等;守护神:如门神、灶君、城隍、土地、妈祖等:以及行业神、功能神、职能神,如药王、财神、瘟神、蚕神等。中国文明对宗教的态度比较宽容,只要遵纪守法,就准予传布。佛教于公元1世纪由印度经西域传入,在其汉化过程中,与儒道思想结合逐渐发展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基督教在7 世纪时以景教的名称传入。伊斯兰教在唐、宋之际传入,逐渐在回回、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中扎根。犹太教于唐代前后传入,来华犹太人曾在开封等地形成过自己的社区,后来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被同化。中国文明中的宗教活动大体以 3 种形式而存在,一为兼容并包,不仅出现过儒、佛、道三教并存合流的局面,而且其他外来宗教也能广为流传。二为民间文化和群众祭天娱神等村社宗教活动相结合。三为封建帝王以郊祭、庙祭和封禅大典等形式,构成的独立于各宗教之外的世俗君王的宗教活动。与传统儒家思想相比,任何一种宗教都可以自由传播,但都没有达到支配地位的高度,未能长期控制世俗政权,没有出现难以控制的宗教狂热,因而也没有出现过西方式的宗教战争。
5, 在思维方式上:和谐统一与分别对抗
中西文明基本差异的表现之五是在思维方式上,中国文明企求和谐与统一,西方文明注重分别与对抗。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肯定万物变化的规律性,指出宇宙中存在着矛盾、对立和转化,统一是由斗争产生出来的。他说:“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使一些人成为神,使一些人成为人,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人成为自由人。”又说:“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产生的。”同时他也赞美和谐,认为和谐是由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特别注重的是对抗和斗争,使他成为辩证法的奠基人。这种西方传统的思维模式,直到黑格尔那里仍表现的十分鲜明,“抽象的自我同一,还不是生命力,肯定的东西是由于在自身中就具有否定性。”他侧重强调的是矛盾的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近代西方文明中,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占据了统治地位。以培根和洛克为代表,把自然科学的方法移植到哲学中来,以形而上学对抗辩证法,认为每一个事物和它自身同一,一个事物不能是它自身又是别的。这种抽象的同一性观点,陷入在不相容的对立中进行思维,用它去把握世界的结果,必然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看到的当然只是分别与对抗,并不符合事物对立面辨证统一的实际。
在中国,观察、处理事物的思维方式,一直具有辨证的传统特点,而且非常强调统一、和谐与中庸。《老子》:“万物得一以生”,“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是万物的根本。《内经》说:“一分为二,谓天地也”。任何事物总是存在矛盾的,一分为二;但又出于统一的共同体中,合二而一。对立面的统一与差异,实乃辩证法的核心。二(对立)乃一(统一)的固有内容,一乃二的的本来依据。人的思维方式必须符合这个事物本身的规律,也就是说必须把矛盾和差异当作统一体固有内容来把握的同时,又要把统一和和谐当作矛盾与差异的本来根据来把握,才能探索到事物的本质。企求统一与和谐,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周易》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朱熹解释说乾元“贯乎天德之始终,故曰统天。”离开统一就无法谈问题。不同因素的统一与和谐,才能使事物得以生长和发展。《国语》:“和实生物”。《乐记》:“和,故百物化焉。”《淮南子》:“田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万物。”《正蒙》:“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说的都是这个意思。那么,如何才能使矛盾差异达到和谐统一呢?这就需要采取中和、中庸之道。《礼记》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孔子提倡“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办法,不要走极端。称赞“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宋朝的二程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用这种思维方式观察事物、处理问题,态度公允,宽严适度,不激化矛盾,才可能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正是思维方式的差异,才使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在处理人与自然、家庭、民族、宗教等问题时,一以贯之的出现了中国文明重统一和谐,西方文明重对抗斗争的两种倾向。
中国传统文明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在天地人“三才”中,人处于中心的位置。无论儒法两家的重人道轻天道,还是道墨两家的重天道轻人道,最终还是天听自我民听,天人合一,天道实乃人道的投影。民以食为天,最为现实,人道最为重要。春秋时,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孔子很少讲天道,他说的“士志于道”,就是致力于人道。《周易》认为“人道恶盈”,强调“立人之道”。人道,首先要解决人的衣食问题,还要维持社会秩序和进行思想教育。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只注意生活问题是不行的。王夫之提出“以人道率天道”。戴震认为“人道,人伦日用身之所行者,皆是也。”应该受到充分的重视。重人事必然轻宗教,重现实必然轻来世。
西方文明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东方古国、古典希腊罗马、中世纪欧洲、近现代西方等几个大的阶段。与中国文明数千年绵延不绝的历史传统不同,外国文明的中心似乎屡有转移,各领风骚数百年。当然也有其一以贯之的东西,大多是对人的个性的提倡,对科学理性的推崇,对民主法制的向往,对物质利益的肯定。因此,其基本精神大致可以概括为:个体主义精神、功利主义精神、科学理性精神和民主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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