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人寿鑫福年年保险领取包含了年金(从保单生效日开始到保单终止,首年领取首次保费的12%,之后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5%)、养老年金(女性最低领取年龄为55岁、男性为60岁,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5%)、达到保障期限80周岁则可以领取祝寿金(全部所交保费)、满期金(基本保额)。
综上投保人从保单生效开始即可每年领取一定的年金。
拓展资料:
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
金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
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
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为年领。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
男性: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岁四种;
女性:五十五、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岁五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
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
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
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养老年金。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
息)给付祝寿金。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
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综上投保人从保单生效开始即可每年领取一定的年金。
拓展资料:
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
金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
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
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为年领。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
男性: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岁四种;
女性:五十五、六十、六十五、七十和七十五周岁五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
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
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
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养老年金。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
息)给付祝寿金。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
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