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
2022-11-18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
2、自愿原则: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3、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社会公共道德,就是广大市民公认的道德准则,与共产主义道德有区别。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民法,必然以市民的公共道德为准则。这是由道德和法律的一致性决定的。民法与市民道德精神一致,民事立法、执法、适用法律均不能违背公共道德。在法无规定的情况下,道德可以成为民法的渊源,成为解决法律纠纷的依据。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按照诚实不欺、信守诺言的道德准则平衡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的原则。
此项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实事求是,自觉履行义务,也赋予法官一种解释法律及法律行为的裁量权,即以一个诚实信用人的理解进行解释。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滥用,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超出权利本身的目的和社会所容许的界线。此种行为是违法的,故为法律所禁止。
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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