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医保报销比例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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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参保人到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参保人住院时减免起付标准的情形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63%,非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48%。
一、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
二、社会保险的种类:
1.基本养老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
二、社会保险的种类:
1.基本养老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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