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 1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2)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
(3)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 1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2)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
(3)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63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