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新儒学的内容
董仲舒新儒学内容:董仲舒为适应汉代一统国家的政治需要,从揉合“六艺之科”和“孔子之术”入手,而精心炮制的一种专门为政治统一作理论解释的学说。
它适应加强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需要,编造了“天人感应”的政治理论;适应加强君权的需要,敷衍了“君权神授”的神学目的论。
适应维护大一统纲常的需要,将先秦多家(不止儒家)的相关思想改造成以“三纲五常”为基础的“忠孝”理论(人们往往认为“三纲五常”只是对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发挥,欠妥!
因为至少“儒家”以外的法家韩非也提倡“忠孝”);适应维护和延续一统国家的需要,提出抑制土地兼并,主张限田、薄敛、省役主张等等。
总之,“董学”是在对先秦“六艺之科”与“孔子之术”进行揉合,对包括阴阳、五行、儒、道、墨、法、名、杂,乃至术数和方技等家在内的诸家学说,加以杂交、嫁接、揆度、敷衍、改造的基础上。
而炮制的一套以“天人感应”、阴阳五行和“三统”(黑统、白统、赤统)循环等学说为其理论基础,以“君权神授”和“三纲五常”为其核心内容的,驳杂而又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体系。
董仲舒新儒学理论要点:
继承了宋明理学的本体论,认为中国传统哲学是“天人合德”的宇宙本体论,它把天地生生之德与人性内在地统一起来,形成了内外合用的政治思想、诚明能合的人生修养、知行合体的社会实践哲学。
这种哲学避免了西方哲学中那种本体与现象、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对立,达到了所谓“体用不二”的高度。新儒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中的一部分内容以充实自己的理论,如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新实在论的逻辑原则、康德的“自由意志”、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等等。
强调本体论与方法论的统一。他们的所谓方法首先是体验本体的方法,其次才是认识现象的方法,而其基本原则就是以直觉为体,以理智为用,力图既把握本体,又不忽视现象。这种方法论不仅有传统儒学的因素,而且也包含了佛教和道家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