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铺的买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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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铺买卖,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按照3%缴纳; 二、增值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 三、 个人所得税 :(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发票金额一现在出售价格发票金额)×税率20%; 四、土地税:(一般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非普通住宅 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五、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手续费:10元/平方×房屋平方数(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不动产权证 工本费:一个证件80元;共有权证20元/个(买方承担);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买方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买方缴纳);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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