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怪哉》的解释

 我来答
世纪网络17
2022-09-30 · TA获得超过595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426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44万
展开全部

1. 文言文《怪哉》的翻译是什么

汉武帝来到甘泉,路上遇到一种虫子,红色,头、眼、牙齿、耳、鼻一应俱全,围观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

汉武帝让东方朔来看看。东方朔(看完)回答说:“这个虫子的名字叫怪哉。

以前很多无辜的百姓遭到关押,大家怨声载道,都仰天长叹‘怪哉,怪哉’,于是感动了上天,造出这种虫子,叫‘怪哉’。这个地方(以前)一定是秦国的监狱”。

(汉武帝派人)查看地图,果然如东方朔所说(是秦国的监狱)。汉武帝又问:“怎么能够消除这些虫子呢?”东方朔说:“所有忧愁,都可以以酒来解决。

用酒浇着小虫子,必然就消失了”。于是(汉武帝)派人把小虫子放到酒里,一会小虫子就化为粉末,消失了。

2. 《怪哉》文言文意思

译文 汉武帝来到甘泉,路上遇到一种虫子,红色,头、眼、牙齿、耳、鼻一应俱全,围观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

汉武帝让东方朔来看看。东方朔(看完)回答说:“这个虫子的名字叫怪哉。

以前很多无辜的百姓遭到关押,大家怨声载道,都仰天长叹‘怪哉,怪哉’,于是感动了上天,造出这种虫子,叫‘怪哉’。这个地方(以前)一定是秦国的监狱”。

(汉武帝派人)查看地图,果然如东方朔所说(是秦国的监狱)。汉武帝又问:“怎么能够消除这些虫子呢?”东方朔说:“所有忧愁,都可以以酒来解决。

用酒浇着小虫子,必然就消失了”。于是(汉武帝)派人把小虫子放到酒里,一会小虫子就化为粉末,消失了。

3. 文言文《怪哉》"识"怎么翻译

【识】===认识,知道 原文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

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

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

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译文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但)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这是什么),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

(因为)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

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确实符合他说的。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

因此汉武帝命令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全部消失了。

4. 文言文注释《怪哉》

传说有一种虫子,叫做“怪哉”五官皆有,是怨气所化。

东方朔的解释并不科学,不足为信。但他这样说,实际上是借古讽时,婉谏汉武帝要施仁政,不要残害无辜,引起民众的怨恨和反抗。

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正因为“众庶愁怨”,应引以为鉴。 更加具体的解释: 东方朔与“怪哉”故事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鉴戒录》条下曾云: “蜀何光远撰。

东方朔辨怪哉虫事(案:小说已佚,此条见《太平广记》四百七十三),已为附会”。 这里提到的“小说”,当为南梁殷芸编纂的《小说》,虽然早佚,但我们却能看到辑本。

除鲁迅、余嘉锡外,周楞伽也有辑本。在周楞伽辑本中,“怪哉”故事本自《说郛》,原注为“出朔传”,我估计是指《东方朔别传》: 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牙齿耳鼻悉尽具,观者莫识。

帝乃使朔视之,还对曰:“此‘怪哉’也。昔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

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果秦故狱。

又问:“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果糜散矣。

(《殷芸小说》卷二第60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初版) 这个“怪哉”故事,是东方朔故事的极品之一,由此可见,其编纂者殷芸着实了得。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前言引《南史》等,说他“性情洒脱,不拘细节”,从这则小品看,殷芸还有难得的想象力,超群的讽刺力,才能把它编写得这么精彩。

或许,正缘于此,它在多次在别的书中出现吧。目前,我搜集到的仅这五种版本: 1.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七十三,出《小说》) 2.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

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

赐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

(《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八·布帛部五) 3.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艺文类聚》卷七十二·食物部,《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五·饮食部三亦引,辞稍异) 4.《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

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

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 5.《广五行记》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

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明逯哉。此必秦之狱处。”

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於是取虫致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四·虫豸部一) 其中,第一种本《小说》,字词差异不大。第二、三种皆本《东方朔别传》,彼此却有些差异:前者说“有虫覆地”,后者不提“覆地”二字;前者说“夫愁者”,后者说“夫积忧者”。

第四种所本的《郡国志》,大概是晋司马彪《续汉书》中的《郡国志》。如此,是书对“怪哉”的记载要比《异苑》早多了。

第五种所本的《广五行记》,不知何人所撰,文字比以上各种都要文一些。《太平广记》卷第二百二十有一篇《异疾绛州僧》,亦引自是书,全文如下: 永徽中,绛州有一僧病噎,都不下食。

如此数年,临命终,告其弟子云:“吾气绝之后,便可开吾胸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言终而卒。

弟子依其言开视,胸中得一物,形似鱼而有两头,遍体悉是肉鳞。弟子致钵中,跳跃不止。

戏以诸味致钵中,虽不见食,须臾,悉化成水。又以诸毒药内之,皆随销化。

时夏中蓝熟,寺众于水次作靛,有一僧往,因以少靛致钵中,此虫恇惧,绕钵驰走,须臾化成水。世传以靛水疗噎疾。

永徽乃唐高宗李治年号(永徽元年为650年),此书又被《广记》征引,必为唐人作品。从这篇《异疾绛州僧》看,文笔同样不畅。

绛州僧胸中物惟靛可化的情节,与酒消怪哉的情节类似,说不定该书专收药水治病之事呢。 现在,就以最早的《郡国志》为本,看“怪哉”故事后来是怎么变化的: 《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

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

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 从这里,居然看不到“怪哉”的名字,自然也没有仰首叹怪哉的描写,讽刺艺术效果大打折扣,也不知原文是否真就没有。

“长平坂”,在《殷芸小说》、《广五行记》中都找不到; “虫覆地,赤如生肝”的细节,则被《殷芸小说》、《广五行记》简化或改写:《殷芸小说》仅说“有虫,赤色”,更加晚出的《广五行记》说“有虫,赤色头”,认为“。

5. 《怪哉》文言文意思

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据说汉武帝在路上遇见这种虫,不认识是什么,就问东方朔。东方朔说,这种虫是秦朝冤死在牢狱里的老百姓的化身,是忧愁化成的,放在酒里就会溶解。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怪哉”的意思是“稀奇啊”。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悉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译文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但)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因为)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果然(是这样)。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武帝叫人把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果然靡散了。

6. 文言文 怪哉有什么含义啊

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

据说汉武帝在路上遇见这种虫,不认识是什么,就问东方朔。东方朔说,这种虫是秦朝冤死在牢狱里的老百姓的化身,是忧愁化成的,放在酒里就会溶解。

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怪哉”的意思是“稀奇啊”。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

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

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