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按“三税”的3%和2%收取用于教育怎么计算的?????
2022-12-21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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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征收。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教育附加税申报要求规定:
1、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2、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3、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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