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府巡抚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八府巡抚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派出由资深省部级官员组成的中央巡视组。
八府巡抚之名,起于明代,非固定职官,临时由朝廷委派监察御史担任,分别巡视各省,考核吏治。朝廷派监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视,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称巡按御史。“八府巡按”常见于戏曲、小说,民间多视为清廉而有权势的大官。
(“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为正七品,清代为从五品。”)
在清朝,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在乾隆十七年并定从五品。满、汉各一人。巡按御史寻置寻废,没有定制。
所以,巡按是都察院派到各道的监察御史,明时正七品,清时从五品(清时有过变动,但系主流定制)。明制条件下,一道远多于八俯,完全不存在“八府巡按”;清制条件下,监察御史作为巡按出差,刚好巡视“八俯”,则系巧合。也有人认为八府指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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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的职能
明代巡抚的设置,有其明显的阶段性,总的趋势则是逐步地方化和制度化,即由中央的派出大员向地方的军政长官转化,由临时性的差遣向永久性的机构转化。
巡抚的来历
明代宣德、正统时流民问题逐渐严重,各地农民的反抗时有发生,政府的赋役来源也受到影响。河南、江西、浙江、山西、和南直隶等地巡抚,正是在这一形势下设置的。
明初确立了都、布、按三司并立的省级政治体制。宣德、正统以后,文官集团势力的扩充和军人集团地位的下降,三司的平衡被打破。日趋激化的社会矛盾,又使三司条条分割、运转不灵。另置巡抚,反映出统治集团坚持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原则的愿望。
巡抚又是应提高统治效率、整肃军备的需要而产生的。通过派遣廷臣管理地方事务和对原有机构进行某些改革来整饬吏治、革除积弊,已成为历代虽然不自觉却又经常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