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会议的召开有何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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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会议的成功召开是亚非人民团结合作、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结晶。会上共同倡导了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形成了以“团结、友谊、合作、和平共处、求同存异”等为核心的万隆精神。
为亚非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提供了指导原则,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指明了有效路径,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并遵循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基本准则。
万隆会议有力推动了亚非国家的联合自强,鼓舞了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开启了南南合作与不结盟运动的序幕,推动了国际秩序的深刻演变。
万隆会议的参会国家:
发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锡兰(斯里兰卡)、巴基斯坦五国发起。
参与国:阿富汗、柬埔寨、中华人民共和国、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加纳)、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菲律宾、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国、也门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由周恩来总理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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