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坐牢做了多久
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20115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被公开审理。 在在审理过程中,高晓松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承认自己醉酒驾车的事实。高晓松因醉驾被判处拘役6个月。
高晓松称自己会接受教训,“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他说:“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自己驾车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他人生命及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自我膨胀的表现。
我感谢司法部门和大家对我的教育,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我愿意做任何的义工工作,我希望我的事能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对我的家人以及社会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
扩展资料:
高晓松醉驾案详细过程:
2011年5月9日晚10时50分,高晓松在东城区驾车与前车追尾,造成四车连撞,4人轻伤。警方的血检结果显示,高晓松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因涉嫌酒后驾车,高晓松已被警方带走。(按目前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和醉酒的分届线计算,已达醉驾标准三倍。)
交管部门表示,根据高晓松的酒精检测结果,其已经构成醉驾行为,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处罚,同时会被处以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交通民警已经向他下达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通知书,如果3天内高晓松对吊销驾照的处罚不提出听证申请,3天后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的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高晓松交代了醉驾始末,他称当时找过代驾,但等了很久,代驾也没来,一冲动就自己开车走了。高晓松坦承说,“第一,我完全认罪。第二,我相信法律公正。第三,我相信法律也会维护一个犯罪人的其他权利。我希望传达给公众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参考资料:
2015-09-04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2011年5月9日晚22时许,高晓松酒后驾车在东直门十字坡附近连撞多辆车,5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11月8日高晓松正式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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