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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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政治学院是隶属总政治部领导的中级任职教育院校,军队“2110工程”整体条件重点建设院校,由南京院本部和上海分院两部分组成,面向全国全军招生。
学院主要培养全军部队和院校政治指挥干部、政治机关干部和政治理论教学与研究人员、军事新闻宣传、军事心理与心战、军事信息管理干部。现设有政治学、军队政治工作学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2个博士点、24个硕士点。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点、3个江苏省重点学科。
学院200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保留资格返校生和自费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总部下达文件为准。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报名点应选择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省级招办公告),网报时间一般安排在2008年10月(具体时间执行教育部规定),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网报成功后,考生凭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自己网报选定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信息一般应出示身份证件、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等)。初试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点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军人考生(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具有军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军人考生可以报考我院各招生专业,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只面向具有两年以上部队工作经验(计算至2009年9月1日)、已为中共党员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招生。
(1)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计算至2009年9月1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水平),并提供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报考,初试合格后,还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2009年9月1日);
(4)按照总部规定,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实行审批制度。在职干部考生到我院参加复试时,必须将所在师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原件)交我办存档。
2.地方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和军队院校地方委培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地方委培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军事法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新闻学、传播学等专业,其它专业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国防生经所在院校选培办批准,可以报考我院除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之外的其它各专业。
(1)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有:男性身高不低于1.62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两眼每一眼*眼视力不能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低于4.9(0.8),肝功能化验正常等;
(2)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应于入学前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国防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军队院校地方委培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计算至2009年9月1日)。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学员证等)就近报名。现役军人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标有“*”者,表明该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报考院本部(南京院区)的同志,可与南京政治学院研招办联系。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2号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邮编:210003,电话:025-80815271(民线),0501-815271(军线),电子邮箱:yzb80815271@yahoo.com.cn,联系人:苏梁波。
报考上海分院(上海院区)的同志,请与上海分院研招办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四平路2575号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研究生招生办,邮编:200433,电话:021-51256196(民线),0531-56196(军线),电子邮箱:yzb51256196@163.com,联系人:蒋淑婉。
4.学校代码:90021。
报考南京院区的考生务必在“报考院系(所)代码”栏选择“001”。
报考上海院区的考生务必在“报考院系(所)代码”栏选择“002”。
四、学制及待遇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地方人员考取计划内硕士生,入学三个月后办理入伍手续。学习期间的待遇和毕业后分配去向按总部有关规定办理。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京政治学院是隶属总政治部领导的中级任职教育院校,军队“2110工程”整体条件重点建设院校,由南京院本部和上海分院两部分组成,面向全国全军招生。
学院主要培养全军部队和院校政治指挥干部、政治机关干部和政治理论教学与研究人员、军事新闻宣传、军事心理与心战、军事信息管理干部。现设有政治学、军队政治工作学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2个博士点、24个硕士点。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点、3个江苏省重点学科。
学院200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保留资格返校生和自费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总部下达文件为准。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报名点应选择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省级招办公告),网报时间一般安排在2008年10月(具体时间执行教育部规定),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网报成功后,考生凭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自己网报选定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信息一般应出示身份证件、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等)。初试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点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军人考生(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具有军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军人考生可以报考我院各招生专业,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只面向具有两年以上部队工作经验(计算至2009年9月1日)、已为中共党员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招生。
(1)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计算至2009年9月1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水平),并提供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报考,初试合格后,还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2009年9月1日);
(4)按照总部规定,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实行审批制度。在职干部考生到我院参加复试时,必须将所在师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原件)交我办存档。
2.地方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和军队院校地方委培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地方委培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军事法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新闻学、传播学等专业,其它专业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国防生经所在院校选培办批准,可以报考我院除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之外的其它各专业。
(1)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有:男性身高不低于1.62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两眼每一眼*眼视力不能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低于4.9(0.8),肝功能化验正常等;
(2)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应于入学前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国防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军队院校地方委培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计算至2009年9月1日)。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学员证等)就近报名。现役军人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标有“*”者,表明该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报考院本部(南京院区)的同志,可与南京政治学院研招办联系。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2号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邮编:210003,电话:025-80815271(民线),0501-815271(军线),电子邮箱:yzb80815271@yahoo.com.cn,联系人:苏梁波。
报考上海分院(上海院区)的同志,请与上海分院研招办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四平路2575号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研究生招生办,邮编:200433,电话:021-51256196(民线),0531-56196(军线),电子邮箱:yzb51256196@163.com,联系人:蒋淑婉。
4.学校代码:90021。
报考南京院区的考生务必在“报考院系(所)代码”栏选择“001”。
报考上海院区的考生务必在“报考院系(所)代码”栏选择“002”。
四、学制及待遇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地方人员考取计划内硕士生,入学三个月后办理入伍手续。学习期间的待遇和毕业后分配去向按总部有关规定办理。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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