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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的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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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 上市券商 股票投资理财 安全顾问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在2001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是广西区内成立的第一家可从事综合类业务的全国性证券公司。2011年8月,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市,14年经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类A级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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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5.2条规定,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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