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篇/法律案例43

 我来答
山产王第一5
2023-04-17 · TA获得超过47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646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35.1万
展开全部

小学生拉扯同学书包致其摔伤,责任谁承担?

基本案情

某一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某小学学生雷某在排队等待放学期间,拉扯同学莫某的书包致其摔倒。

后经医院诊断,莫某右手骨折需住院治疗,其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莫某家长以莫某的名义诉至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要求雷某监护人及学校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8819.74元。

相关法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本案中,雷某在事发时系未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拉扯莫某书包的后果缺乏预见性,对干造成莫某身体损伤,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但客观上造成了莫某身体损伤的后果,故雷某应对莫某的身体损伤后果承担侵权责任,雷某父母作为雷某的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通过学校视频资料可知,在放学排队过程中老师未能注意观察学生排队前进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打闹,避免事故的发生,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对此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88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68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