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的概念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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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的形成是欧洲在19及20世纪主导的现代性民族自决和自治概念及实践。
与18世纪欧洲的传统帝国或王国不同,民族国家成员效忠的对象乃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认同感的来源可以是传统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体。
在18世纪在欧洲经典的非民族国家包括多民族的帝国如欧洲中部的奥匈帝国、欧洲东部的俄罗斯帝国和欧洲东南部的奥斯曼帝国以及众多小的、今天被看作亚民族的国家。
从一个民族构成政府体制,或者由数个民族经同一共享的政府体制构成的国族,都是民族国家的可能结合形式。
扩展资料
欧洲在19世纪一些这些国家被民族主义运动推翻。一些老的民族国家如英国和法国似乎是在19世纪前通过结合周边的小国家形成的。
位于欧洲中部的奥匈帝国和昔日兴起于亚洲西部、后向欧洲东南部和非洲北部扩张的奥斯曼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分裂。俄罗斯帝国在漫长的苏俄内战后成为苏联。
一些小国家幸存了,比如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和圣马力诺,今天的梵蒂冈是1929年通过意大利与罗马天主教会之间签署的拉特兰条约产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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