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回信券的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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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碧螺rn
2016-05-31 · 超过6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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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给一位自己不认识的人写信,并想让对方回信时,一种礼貌的方式是,在自己的信中附上一个贴有邮票的信封,并写上自己的姓名。只要通信双方住在同一国家,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但当被要求回信的那个人住在另外一个国家时,该怎么办呢?例如,智利邮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接收一个贴有美国邮票的信封。
这个小小的技术问题早已得到解决:1906年,在当时的罗马(意大利)大会上,万国邮政联盟采纳了国际回信券(CRI)。该项业务在航空邮件出现前便己面世了。最早的国际回信券与寄往国外的普通邮资的邮票等值。根据万国邮联公约的现有规定,今天的国际回信券在所有会员国都可兑换寄往国外的一封优先函件或一封非挂号航空函件的最低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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