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出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医疗保险 转出如何办理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医疗保险转出如何办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保转移需办理手续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 社保 经办机构填写《基本 养老保险 和 基本医疗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二、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四、扩展资料 社保卡 ,总称社会保障卡,是记录社保相关信息的集成电路卡。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 社保转移 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医疗保险转出如何办理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医疗保险转出如何办理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