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国家政策
法律主观:
1、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康,光伏扶贫、农光互补爆发,2016年1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并着重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 2、鼓励废弃煤矿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3、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补贴政策:
- 对于2021年及以前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国家采取“全电量补贴”的方式,即对光伏系统的全部发电量进行补贴,无论是“自发自用”电量还是“余电上网”电量,均按同一标准进行补贴。
2. 开发模式的补贴资金:
- 不同的开发模式在补贴资金上没有区别,依然是对全部发电量进行补贴。
3. 并网接入方案:
- 对于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80(220)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采用典型接入方案模板制定并答复接入方案。
- 对于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方案由电网企业进行审查并出具最终评审意见。
4. 上网模式变更:
- 如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模式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变更为“全额上网”,则可以按照项目并网当年的相关价格政策进行结算,并从上网模式变更后开始执行。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光伏发电的应用和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