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案例题的答案!谢谢了 10
胡女士和丈夫共同开了一家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经营机械设备,以他们共有的房产和一部分现金出资。实际上其房产根本未转移至该公司名下,且经营过程中,公司也没有独立账簿。公...
胡女士和丈夫共同开了一家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经营机械设备,以他们共有的房产和一部分现金出资。实际上其房产根本未转移至该公司名下,且经营过程中,公司也没有独立账簿。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没有进行严格区分,胡的新房和汽车都是用公司资金购买,包括两人父母在内的家庭其他成员也参与到公司经营。
今年初,该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用户索赔369余万元。胡女士夫妻二人将公司财产转移到家庭,使得公司成为一个空壳,赔偿无法从该公司中获得。
你认为如何解决纠纷? 展开
今年初,该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用户索赔369余万元。胡女士夫妻二人将公司财产转移到家庭,使得公司成为一个空壳,赔偿无法从该公司中获得。
你认为如何解决纠纷?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共有财产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即家庭成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可分的整体。共有财产在共有人之间,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外共有人负连带责任。夫妻设立的有限公司尽管是同一户籍名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家庭成员或者夫妻以各自的名义投资设立,但如果用以出资的财产并非家庭成员或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而是家庭或夫妻共有财产时,就表明设立有限公司的家庭成员或夫妻实际上是一个集合整体,彼此之间不构成股东关系,整个家庭或夫妻应视为一个投资主体。
又因该公司家庭财产与公司财产无法区分,且胡女士夫妻二人将公司财产转移到家庭,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胡女士夫妻应该承担无限连带的赔偿责任。
又因该公司家庭财产与公司财产无法区分,且胡女士夫妻二人将公司财产转移到家庭,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胡女士夫妻应该承担无限连带的赔偿责任。
展开全部
“刺破公司面纱”,这时股东没有将自己的出资转移到公司,而且没有建立独立帐簿,是资产混同。而且他们还转移公司财产,属于损害公司的行为,这时股东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从描述可以看出,这家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用胡女士夫妻家庭财产进行赔偿。
其实还构成了虚假出资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用胡女士夫妻家庭财产进行赔偿。
其实还构成了虚假出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根据公司法,可以追究胡女士夫妻的责任,具体包括:
1、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题述房产未过户,应属于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
2、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因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未严格区分,已经导致公司人格被股东滥用。
3、擅自用公司资金为胡个人购置房屋和汽车,属于董监高对公司侵权,应当根据公司法148、149、150予以追回。
1、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题述房产未过户,应属于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
2、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因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未严格区分,已经导致公司人格被股东滥用。
3、擅自用公司资金为胡个人购置房屋和汽车,属于董监高对公司侵权,应当根据公司法148、149、150予以追回。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82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