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我国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对“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解释,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支持醉酒驾驶入刑。醉酒连走路都要差一点走不了,还开车,不爱惜自己生命也要为别人想一下,人家好好地开车让你给撞了,不处于极刑算是法律对你的照顾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命题者给出的参考答案为“D”。
冒昧揣测命题者的想法: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这主要是醉酒时,酒精对醉酒者的神经系统发生了作用(过度兴奋或麻痹抑制),这种作用影响了醉酒者驾车的判断力。
结合网上争议者的质疑:醉酒会使驾驶员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这不是醉酒的本质,醉酒的本质是醉酒会使驾驶员的中枢神经系统麻痹抑制。同时,醉酒会伤害驾驶员消化系统中的胃和肝脏,这也是科学事实,而当醉酒者的胃和肝脏等器官处于“难受”状态时,也会引影响到醉酒者的安全驾驶的。
我们也可以从比较权威的医学资料中找到:酒精中毒俗称醉酒,是酒精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状态,并有可能出现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的功能紊乱。当大脑皮层被抑制时,皮层下中枢失去皮层的控制,便出现一些失控的兴奋行为;当皮层下中枢也受抑制时,这种表面兴奋的现象才会消失。因此,无论表面看来是“兴奋”还是“抑制”,“醉酒”的本质不是兴奋而是抑制。同时,对于选项D的怀疑,也有它合理的成份。
这里,存在的问题就是关于选项A和D的“角力”。
我们从考生使用的教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科学(九年级下)》第95页第二行)中查阅到:……它(指“酗酒”)会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或麻痹抑制,引起酒精中毒(俗称“醉酒”)……
显然,选项A和选项B是有正式的教材出处的,而且这种出处几乎没有改动教材一个字。但很明显,这种出处不能证明其选择D的合理性,如上文,争议者已经表达了其选择A项的合理性的一部分原因。
笔者认为,此题的争议引起是基于以下的原因:
1.选项设置的不对称性误导了考生做出错误的判断
作为客观题的选择题,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时,往往起来“客观”的功效,这样的“客观”是基于一定的基础的,即命题者在设置选择题的四个选项时,四个选项必须具备给予信息的对称性。显然,此题的四个选项是不具有信息对称性的:按常理,在不具备“酒精对中枢神经系统有何影响”的科学知识的情境下(一般考生都不知道酒精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机理,只知道有影响),考生马上排除了选项C和D,而在选项A和B中去选择。所以,选项A和选项B的设置极大地误导了考生。
2.解读《考纲》的不准确性引起了试题出现错误的考向
为什么教材中出现的文字会成为争议的对象呢?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此题对考查知识点的要求。从《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说明(科学)》的考点内容上,我们找到了“通过了解吸烟、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的危害性,形成健康的生活模式”的考查条目,考试的要求是c级。
我们知道,考查的等级有三个方面,一是知识性考试水平,二是技能性考试水平,三是体验性考试水平。结合此题内容,不可能是考查技能性考试水平【模仿水平(用a表示)、独立操作水平(用b表示)和迁移水平(用c表示)】,而对选项A、B的分析,更多的是倾向于考查知识性考试水平【了解水平(用a表示)、理解水平(用b表示)和应用水平(用c表示)】。“利用所学的知识解释简单的自然现象(姑且把“醉酒影响驾车”归入自然现象),运用所学的概念、规则、原理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对考查知识性考试水平等级c应用水平的最好诠释。
结合教材内容,我们发现,这是命题者对考点要求的误读。如前文所述,教材中对醉酒的解释仅仅只有“……它(指“酗酒”)会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或麻痹抑制,引起酒精中毒(俗称“醉酒”)……”这句话,这还不能达到“利用所学的知识解释简单的自然现象,运用所学的概念、规则、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层次,而只有当考生掌握了下列知识时,才能算得上对“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解释:
酒精中毒俗称醉酒,是酒精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状态,并有可能出现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的功能紊乱。当大脑皮层被抑制时,皮层下中枢失去皮层的控制,便出现一些失控的兴奋行为;当皮层下中枢也受抑制时,这种表面兴奋的现象才会消失。
那么,《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说明(科学)》中“通过了解吸烟、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的危害性,形成健康的生活模式”,考试的要求是C级指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它指的是体验性考试水平的c级,即领悟水平(c):学生认同某种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而且能付诸持续的行动,以体现学生已经树立起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领悟、形成、树立、热爱、追求)。
当把考查水平的体验性水平的c级解读为知识性水平的c级时,造成了本题争议的深层原因。
3.题干表达的不精确性引起了试题出现模糊的标准
另外,题干提示的是“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而不是“不是主要的原因是”,这也为争议者提供了质疑的筹码。
撇开考查的难度问题和命题的技术性知识,单从知识的角度去看,此题正确答案选择D的合理性是比较大的,但由于存在试题本身的问题(如四个选项的对称性问题,可以把选项A和B合而为一个选项)和对考查水平的误读(把体验性水平的C级解读为知识性水平的C级),以及题干表述的不到位(把“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改为“不是主要的原因”会更恰当些)等造成了此次的争议。
冒昧揣测命题者的想法: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这主要是醉酒时,酒精对醉酒者的神经系统发生了作用(过度兴奋或麻痹抑制),这种作用影响了醉酒者驾车的判断力。
结合网上争议者的质疑:醉酒会使驾驶员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这不是醉酒的本质,醉酒的本质是醉酒会使驾驶员的中枢神经系统麻痹抑制。同时,醉酒会伤害驾驶员消化系统中的胃和肝脏,这也是科学事实,而当醉酒者的胃和肝脏等器官处于“难受”状态时,也会引影响到醉酒者的安全驾驶的。
我们也可以从比较权威的医学资料中找到:酒精中毒俗称醉酒,是酒精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状态,并有可能出现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的功能紊乱。当大脑皮层被抑制时,皮层下中枢失去皮层的控制,便出现一些失控的兴奋行为;当皮层下中枢也受抑制时,这种表面兴奋的现象才会消失。因此,无论表面看来是“兴奋”还是“抑制”,“醉酒”的本质不是兴奋而是抑制。同时,对于选项D的怀疑,也有它合理的成份。
这里,存在的问题就是关于选项A和D的“角力”。
我们从考生使用的教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科学(九年级下)》第95页第二行)中查阅到:……它(指“酗酒”)会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或麻痹抑制,引起酒精中毒(俗称“醉酒”)……
显然,选项A和选项B是有正式的教材出处的,而且这种出处几乎没有改动教材一个字。但很明显,这种出处不能证明其选择D的合理性,如上文,争议者已经表达了其选择A项的合理性的一部分原因。
笔者认为,此题的争议引起是基于以下的原因:
1.选项设置的不对称性误导了考生做出错误的判断
作为客观题的选择题,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时,往往起来“客观”的功效,这样的“客观”是基于一定的基础的,即命题者在设置选择题的四个选项时,四个选项必须具备给予信息的对称性。显然,此题的四个选项是不具有信息对称性的:按常理,在不具备“酒精对中枢神经系统有何影响”的科学知识的情境下(一般考生都不知道酒精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机理,只知道有影响),考生马上排除了选项C和D,而在选项A和B中去选择。所以,选项A和选项B的设置极大地误导了考生。
2.解读《考纲》的不准确性引起了试题出现错误的考向
为什么教材中出现的文字会成为争议的对象呢?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此题对考查知识点的要求。从《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说明(科学)》的考点内容上,我们找到了“通过了解吸烟、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的危害性,形成健康的生活模式”的考查条目,考试的要求是c级。
我们知道,考查的等级有三个方面,一是知识性考试水平,二是技能性考试水平,三是体验性考试水平。结合此题内容,不可能是考查技能性考试水平【模仿水平(用a表示)、独立操作水平(用b表示)和迁移水平(用c表示)】,而对选项A、B的分析,更多的是倾向于考查知识性考试水平【了解水平(用a表示)、理解水平(用b表示)和应用水平(用c表示)】。“利用所学的知识解释简单的自然现象(姑且把“醉酒影响驾车”归入自然现象),运用所学的概念、规则、原理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对考查知识性考试水平等级c应用水平的最好诠释。
结合教材内容,我们发现,这是命题者对考点要求的误读。如前文所述,教材中对醉酒的解释仅仅只有“……它(指“酗酒”)会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或麻痹抑制,引起酒精中毒(俗称“醉酒”)……”这句话,这还不能达到“利用所学的知识解释简单的自然现象,运用所学的概念、规则、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层次,而只有当考生掌握了下列知识时,才能算得上对“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解释:
酒精中毒俗称醉酒,是酒精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状态,并有可能出现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的功能紊乱。当大脑皮层被抑制时,皮层下中枢失去皮层的控制,便出现一些失控的兴奋行为;当皮层下中枢也受抑制时,这种表面兴奋的现象才会消失。
那么,《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说明(科学)》中“通过了解吸烟、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的危害性,形成健康的生活模式”,考试的要求是C级指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它指的是体验性考试水平的c级,即领悟水平(c):学生认同某种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而且能付诸持续的行动,以体现学生已经树立起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领悟、形成、树立、热爱、追求)。
当把考查水平的体验性水平的c级解读为知识性水平的c级时,造成了本题争议的深层原因。
3.题干表达的不精确性引起了试题出现模糊的标准
另外,题干提示的是“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而不是“不是主要的原因是”,这也为争议者提供了质疑的筹码。
撇开考查的难度问题和命题的技术性知识,单从知识的角度去看,此题正确答案选择D的合理性是比较大的,但由于存在试题本身的问题(如四个选项的对称性问题,可以把选项A和B合而为一个选项)和对考查水平的误读(把体验性水平的C级解读为知识性水平的C级),以及题干表述的不到位(把“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改为“不是主要的原因”会更恰当些)等造成了此次的争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A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07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