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不是一定是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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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喜欢或欣赏一个人并不能代表你爱他;而讨厌或嫌弃一个人也不能意味着恨他。爱与恨并非是每天都会出现的情绪。在心理学上,学者将爱与恨都定义为一种“动机”。
爱:是一种希望他人的福祉能够保持或增长的动机恨:则是一种希望他人的福祉能够降低或者被摧毁的动机。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如果你喜欢一朵花,你会摘下它;如果你爱一朵花,就会为它浇水”。
不过需要知道的是,爱与恨的动机具有主观性,并不必然会导致行动。和喜欢、讨厌不同,动机则更持久且稳定。喜欢、讨厌的情感常是被对方的某个特征即刻触发,相较更为短暂和波动。但如果对方给我们带来的感受足够强烈或持久,就可能让我们对对方产生“动机”。
但爱与恨仍有不同。我们也许会因对方具有的优秀特质而产生爱,也有可能是因为对方和我们的关系,比如对方让我们感觉良好而产生爱。
不过,我们不会仅因对方的特质就产生“恨”的动机。我们只有在“主观认为他伤害了我”之后,才会将他视作一个自己的威胁物而希望他变弱或者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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