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特殊教育学校
申请特殊教育学校的方法就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有关材料。
在学习上有身心障碍,即听障、视障等感官学习困难的学生以及重度智能障碍或是有严重情绪障碍的学生,经由向鉴辅会提出申请可以进行安置,鉴辅会会决定要将学生安置在普通学校普通班、普通学校资源班、普通学校特教班或是特殊学校。
办理流程:
1、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有关材料。
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教育局审批。
3、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特殊教育学校的介绍:
特殊教育学校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难以适应普通中小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残疾儿童少年入小学年龄一般与普通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年龄相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10周岁。对超过入学年龄的学生,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盲校和聋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特殊义务教育,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户口薄或身份证,残疾证,到有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特异体质学生提交书面说明。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插班,需出具原学校的成绩及品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