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开办小饭桌以广东省中山市为例,根据《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举办者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筹办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准文件;
3、开办资金来源、验资证明文件;
4、举办者身份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5、开办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房间设置规划;
6、《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开办申请表》;
7、餐饮服务许可证(自行配餐的)或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定的配餐协议书(不自行配餐的);
8、消防查验备案文件;
9、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10、工作人员健康证。
小饭桌专指为中小学生提供的一种饮食服务,经营者主要是学校、社区居委会(妇联)、居民家庭。在学校附近租赁房屋,每月收取定额费用,专门为6-12岁低龄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
扩展资料:
校外托管中心审批流程:
1、举办者到市民政局申请校外托管中心名称预核准,市民政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举办者理由;
2、举办者向所在地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提交本办法第十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材料;
3、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收齐前项规定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到举办者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的场所现场勘验。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出具加盖市教育局印章的筹办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书面一次性告知举办者需补充的材料或场所存在的问题;
4、举办者应当自收到筹办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该期限不计入市教育局审批期限内),凭筹办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本办法第十条第(六)至(十)项规定的材料,并将材料提交所在地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
5、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应当自收齐所有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送市教育局;
6、市教育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开办校外托管中心的场所进行现场勘验。符合开办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
不符合开办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向举办者出具整改通知书,举办者应当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再次勘验;
7、市教育局应当自收到再次勘验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验。符合开办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书面告知举办者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饭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