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1.我国宪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它是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经济形式。三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是由城乡个体劳动者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个人及家庭成员从事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式。四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确定,是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2.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它是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经济形式。三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是由城乡个体劳动者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个人及家庭成员从事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式。四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确定,是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