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学校行政处分后,张老师认为学校对自己很不公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张老师可以()。
A.向当地党委提出申诉B.向当地纪检部门提出申诉C.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D.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A.向当地党委提出申诉
B.向当地纪检部门提出申诉
C.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D.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展开
B.向当地纪检部门提出申诉
C.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D.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展开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style="margin-left:20px">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style="margin-left:20px">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