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拔人才的方式有怎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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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一、选拨方式的多样性。
秦代选拔官吏,主要依据军功大小。对于地方基层官吏的选拨,主要用试吏法,即通过目测口试选拨地方有一定威望和能力的人。汉代选拔人才的方式主要有察举、征辟、考试、任予、纳资与卖官、上书求官、以技为官。
二、选材方式更加完善周密、科学,并制度化。
汉高祖刘邦从秦王朝迅速灭亡中认识到,武力能得到天下却不能安定天下,便于公元前196年下诏求贤,要求各地郡国推荐治国之才,这实际上是汉代察举制的先声。到汉武帝时,察举制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为:第一,定常科。规定郡国每年必须举孝、廉各一人。这使得察举制制度化。第二,定察举制的标准,规定不用主张申不害、商鞅、韩非子、苏秦等学说的人。第三、察举对象扩大。之前察举只限于现任官员,后来扩大到平民阶层。第四、察举科目增加,武帝时期,增加了秀才,贤良文学。第五、明确奖惩办法,规定,如果不举荐,以大不敬论罪,所举荐人不合格,举荐人被免职。
三、选拨时多侧重于知识分子。
汉代,还在学校学生通过考试进入仕途,还专门对博士的考试,以成绩优劣,分别受官。
一、选拨方式的多样性。
秦代选拔官吏,主要依据军功大小。对于地方基层官吏的选拨,主要用试吏法,即通过目测口试选拨地方有一定威望和能力的人。汉代选拔人才的方式主要有察举、征辟、考试、任予、纳资与卖官、上书求官、以技为官。
二、选材方式更加完善周密、科学,并制度化。
汉高祖刘邦从秦王朝迅速灭亡中认识到,武力能得到天下却不能安定天下,便于公元前196年下诏求贤,要求各地郡国推荐治国之才,这实际上是汉代察举制的先声。到汉武帝时,察举制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为:第一,定常科。规定郡国每年必须举孝、廉各一人。这使得察举制制度化。第二,定察举制的标准,规定不用主张申不害、商鞅、韩非子、苏秦等学说的人。第三、察举对象扩大。之前察举只限于现任官员,后来扩大到平民阶层。第四、察举科目增加,武帝时期,增加了秀才,贤良文学。第五、明确奖惩办法,规定,如果不举荐,以大不敬论罪,所举荐人不合格,举荐人被免职。
三、选拨时多侧重于知识分子。
汉代,还在学校学生通过考试进入仕途,还专门对博士的考试,以成绩优劣,分别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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