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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慢车速度是快车的 3/5 ,即有:慢车和快车的速度比为 3:5 ,
可得:相遇时慢车行了全程的 3/(3+5) = 3/8 ,
已知,两车在距中点 48 千米处相遇,【题中的终点应该改为终中点】
可得:甲乙两地相距 48÷(1/2-3/8) = 384 千米。
可得:相遇时慢车行了全程的 3/(3+5) = 3/8 ,
已知,两车在距中点 48 千米处相遇,【题中的终点应该改为终中点】
可得:甲乙两地相距 48÷(1/2-3/8) = 384 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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