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离婚,我十二岁半,家里还有一个快六岁的妹妹。妈妈说他们没有感情了,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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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801sohu
高粉答主

2017-06-29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顶级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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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的父母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匿名用户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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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离婚必定也有他们自己的苦衷,你是他们的孩可以问问导致离婚具体原因看能否挽回。如果实在是无法挽回,你也不要有什么心理阴影 你应明白父母永远都是爱自己的小孩的。只是不得以的原因,才选择这样的方式。他们还是一样爱你的
追问
我不想没有家,没有父母的孩子,不是个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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