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教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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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我们的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什么?首先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方法论的基础。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应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严肃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体系。所谓严肃的科学态度,是指应具备全面、系统、客观、辨证地分析研究问题的思想方法;所谓科学的方法体系,是指应不断探求方法的综合、可靠和有效。
现代系统理论(包括控制论、信息论和一般系统论)具有浓厚的方法论特征,但它不具有哲学世界观的等同性。我们的比较教育研究,可以而且应当应用其中有用的方法论原则,但不能把它作为方法论基础。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在比较教育的具体研究中,应注意下列基本原则。
1.求是性原则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本性,自然界的规律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比较教育学的研究一定要坚持求是性原则,一切从世界各国客观存在着的教育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现实,从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教育规律性。
2.实践性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是发展真理的有效途径,这也是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比较教育研究必须贯彻实践性原则,注意下列问题。
(1)通过实践,检验真理。由于比较教育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借鉴,所以还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判断外国经验是否适合本国国情。必须通过本国的实践来鉴别某项结论的适用范围。通过试验,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这是借鉴外国经验的关键所在。
(2)通过实践,发展理论。比较教育学通过比较研究所肯定的教育理论,只具有相对真理性。教育理论还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3.系统性原则
普遍联系是物质世界的总的特征,系统性是事物的根本属性。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据此,比较教育研究必须遵循系统性原则,注意下列问题。
(1)教育系统的整体性。教育系统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具有自己的性质和功能。这种性质和功能不是它的各个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也不能把它的性质和功能还原为要素的性质和功能。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一定要着眼有机整体,把整体的功能和效益作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2)教育系统的结构性。教育系统的结构性,指的是教育系统中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应当注意分析教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包括一定的比例、一定的秩序、一定的结合方式等。
(3)教育系统的层次性。教育系统的层次性是指教育系统的层次结构及层次之间的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应当分析教育系统的各个层次,分析系统和要素(子系统)之间的地位、等级的相互关系。分析教育系统的层次,有助于人们掌握教育系统的纵向结构,进—。步判明不同层次系统共同的运行规律和各自特殊的运行规律。
(4)教育系统的开放性。教育系统的开放性指的是教育系统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必须注意分析教育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关系以及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指明这种关系,有助于人们在教育实践中重视外部条件的作用,考虑如何因势利导。
4.全面性原则
一切现实的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存在,而系统和过程又都充满着矛盾,这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据此,比较教育研究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原则。按照事物的矛盾本性,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全面地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发现真理。
(1)全面分析研究各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普遍矛盾与特殊矛盾。
(2)全面分析研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3)全面分析研究教育发展的内因与外因。
5.联系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的现象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具有普遍的相互联系的根本特性。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的要素之间普遍存在着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等客观的联系。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教育,它也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在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教育内部的各种要素之间、不同国家的教育现象之间,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联系。在比较教育研究中,我们必须注意分析研究这些丰富复杂的联系,才能保证我们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全面的、科学的、正确的。
6.本体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是科学的基本任务。同样,比较教育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也要透过一切教育现象来把握其本质,即通过对各种教育现象的分析和比较研究,最后应当抓住存在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也就是说要抓住教育这种存在的“本体”。
7.实践性原则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它虽然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思维的活动实现和表现出来的,但它发生的基础却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物质的相互作用即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根本来源,同时也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二、比较教育研究的基本研究方法
比较教育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并重的学科,它是直接以各国教育的实际状况为研究对象的。从比较教育的奠基人朱利安开始,比教教育的研究者们一直都非常重视对科学的比较教育研究方法的探索和应用。特别是进入社会科学方法时代以后,比较教育的研究者们更是提出了多种多样的研究方法。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我们从事比较教育研究的前提条件。
1.调查法
参观访问:研究人员实地参观访问研究对象,从而获得第一手感性材料,这是了解外国教育情况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在条件许可时当然可以采用。用这种方法所得的材料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问卷:问卷是调查者用书面或通信形式收集材料的一种方法。
通过调查得来的材料,可用描述和统计等方法加以整理。
2.文献法
通过分析重要教育文献来了解教育情况是比较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这是中国当前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
运用文献法收集材料,一般要经过查阅、抽样、鉴别、整理等阶段。查阅首先应善于利用书目、索引、文摘、辞典、百科全书等工具。查阅过程中应注意分析并摘录重要资料。抽样是指对资料的选择,这是很重要的。不善于选择,就会在浩如烟海的文献资料面前茫然不知所措。抽样通常有三种方式。
(1)来源抽样。这是资料来源的取样,如选取何种书籍、报刊、杂志等。
(2)日期抽样。这是指选取哪一段时间的资料。比较教育研究主要选取战后的资料,尤其是当前的资料。
(3)单元抽样。这是指抽取资料的哪个单元,可能是整本书刊或其中的一篇、一段、一页。
鉴别是对资料的真伪精粗下一番分析工夫,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下一步分析研究建立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资料的鉴别可采用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等方法处理。整理是指根据研究的目的,按照统一的标准,对资料加以分类,使它系统化,运用时能得心应手。比较教育研究一般按问题进行分类。叙述的材料,可用明白流畅的文字加以整理,数量的材料可用统计法、表列法、图示法加以整理。
3.比较法
比较教育研究中的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制度或教育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各国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的方法。
比较教育学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比较法是其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比较本身包含着一定的分析与解释,没有分析与解释,比较是不可能进行的。
比较按照不同角度可分为两类: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
纵向比较可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的比较,也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的交叉比较。这是在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研究事物,借以分析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横向比较是对同时并存的事物进行比较。它是对两个国家(或地区)、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教育问题或几个教育问题,甚至整个教育体系所进行的比较。
4.分析法
分析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形式逻辑分析和辩证逻辑分析。分析的目的,在于对所比较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透过现象洞察事物的本质。分析可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我们的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什么?首先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方法论的基础。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应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严肃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体系。所谓严肃的科学态度,是指应具备全面、系统、客观、辨证地分析研究问题的思想方法;所谓科学的方法体系,是指应不断探求方法的综合、可靠和有效。
现代系统理论(包括控制论、信息论和一般系统论)具有浓厚的方法论特征,但它不具有哲学世界观的等同性。我们的比较教育研究,可以而且应当应用其中有用的方法论原则,但不能把它作为方法论基础。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在比较教育的具体研究中,应注意下列基本原则。
1.求是性原则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本性,自然界的规律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比较教育学的研究一定要坚持求是性原则,一切从世界各国客观存在着的教育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现实,从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教育规律性。
2.实践性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是发展真理的有效途径,这也是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比较教育研究必须贯彻实践性原则,注意下列问题。
(1)通过实践,检验真理。由于比较教育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借鉴,所以还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判断外国经验是否适合本国国情。必须通过本国的实践来鉴别某项结论的适用范围。通过试验,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这是借鉴外国经验的关键所在。
(2)通过实践,发展理论。比较教育学通过比较研究所肯定的教育理论,只具有相对真理性。教育理论还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3.系统性原则
普遍联系是物质世界的总的特征,系统性是事物的根本属性。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据此,比较教育研究必须遵循系统性原则,注意下列问题。
(1)教育系统的整体性。教育系统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具有自己的性质和功能。这种性质和功能不是它的各个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也不能把它的性质和功能还原为要素的性质和功能。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一定要着眼有机整体,把整体的功能和效益作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2)教育系统的结构性。教育系统的结构性,指的是教育系统中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应当注意分析教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包括一定的比例、一定的秩序、一定的结合方式等。
(3)教育系统的层次性。教育系统的层次性是指教育系统的层次结构及层次之间的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应当分析教育系统的各个层次,分析系统和要素(子系统)之间的地位、等级的相互关系。分析教育系统的层次,有助于人们掌握教育系统的纵向结构,进—。步判明不同层次系统共同的运行规律和各自特殊的运行规律。
(4)教育系统的开放性。教育系统的开放性指的是教育系统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必须注意分析教育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关系以及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指明这种关系,有助于人们在教育实践中重视外部条件的作用,考虑如何因势利导。
4.全面性原则
一切现实的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存在,而系统和过程又都充满着矛盾,这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据此,比较教育研究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原则。按照事物的矛盾本性,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全面地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发现真理。
(1)全面分析研究各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普遍矛盾与特殊矛盾。
(2)全面分析研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3)全面分析研究教育发展的内因与外因。
5.联系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的现象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具有普遍的相互联系的根本特性。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的要素之间普遍存在着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等客观的联系。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教育,它也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在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教育内部的各种要素之间、不同国家的教育现象之间,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联系。在比较教育研究中,我们必须注意分析研究这些丰富复杂的联系,才能保证我们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全面的、科学的、正确的。
6.本体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是科学的基本任务。同样,比较教育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也要透过一切教育现象来把握其本质,即通过对各种教育现象的分析和比较研究,最后应当抓住存在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也就是说要抓住教育这种存在的“本体”。
7.实践性原则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它虽然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思维的活动实现和表现出来的,但它发生的基础却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物质的相互作用即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根本来源,同时也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二、比较教育研究的基本研究方法
比较教育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并重的学科,它是直接以各国教育的实际状况为研究对象的。从比较教育的奠基人朱利安开始,比教教育的研究者们一直都非常重视对科学的比较教育研究方法的探索和应用。特别是进入社会科学方法时代以后,比较教育的研究者们更是提出了多种多样的研究方法。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我们从事比较教育研究的前提条件。
1.调查法
参观访问:研究人员实地参观访问研究对象,从而获得第一手感性材料,这是了解外国教育情况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在条件许可时当然可以采用。用这种方法所得的材料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问卷:问卷是调查者用书面或通信形式收集材料的一种方法。
通过调查得来的材料,可用描述和统计等方法加以整理。
2.文献法
通过分析重要教育文献来了解教育情况是比较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这是中国当前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
运用文献法收集材料,一般要经过查阅、抽样、鉴别、整理等阶段。查阅首先应善于利用书目、索引、文摘、辞典、百科全书等工具。查阅过程中应注意分析并摘录重要资料。抽样是指对资料的选择,这是很重要的。不善于选择,就会在浩如烟海的文献资料面前茫然不知所措。抽样通常有三种方式。
(1)来源抽样。这是资料来源的取样,如选取何种书籍、报刊、杂志等。
(2)日期抽样。这是指选取哪一段时间的资料。比较教育研究主要选取战后的资料,尤其是当前的资料。
(3)单元抽样。这是指抽取资料的哪个单元,可能是整本书刊或其中的一篇、一段、一页。
鉴别是对资料的真伪精粗下一番分析工夫,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下一步分析研究建立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资料的鉴别可采用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等方法处理。整理是指根据研究的目的,按照统一的标准,对资料加以分类,使它系统化,运用时能得心应手。比较教育研究一般按问题进行分类。叙述的材料,可用明白流畅的文字加以整理,数量的材料可用统计法、表列法、图示法加以整理。
3.比较法
比较教育研究中的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制度或教育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各国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的方法。
比较教育学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比较法是其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比较本身包含着一定的分析与解释,没有分析与解释,比较是不可能进行的。
比较按照不同角度可分为两类: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
纵向比较可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的比较,也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的交叉比较。这是在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研究事物,借以分析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横向比较是对同时并存的事物进行比较。它是对两个国家(或地区)、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教育问题或几个教育问题,甚至整个教育体系所进行的比较。
4.分析法
分析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形式逻辑分析和辩证逻辑分析。分析的目的,在于对所比较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透过现象洞察事物的本质。分析可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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