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志愿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共三种方式。专业优先(专业志愿清)方式、分数优先方式、专业级差方式
1、专业优先(专业志愿清)方式
具体的录取方式是,首先将已经成功投档该院校的考生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分类,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考生将被过滤出来。
第一专业所有考生录取完成后,将其它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分类,并将这些考生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名,将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考生检索出来。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才会考虑第二专业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也就是说一些热门专业报考人数多,而其他分数高的学生因害怕浪费分数等原因填在第二个专业栏,但这一专业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就已经录满了,因此就不再考虑填在其它专业志愿栏的考生,这种情况会使得分数高的学生不会被该专业录取。
最后,将未确定专业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成绩排名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中。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
如果考生的意向院校采用这种方式录取,那么第一专业的选择情况就会显得特别重要,要选择有一定把握性的专业。其它专业重要性依次降低,而且各专业之间要拉开梯度。在2017年的录取中,中国海洋大学在辽宁省就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录取。
2、优先方式
由于辽宁省采取的是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这种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成为各大高校最主要的录取方法。因此对于辽宁省考生录取的具体的方式是:将所有考生按高考的成绩进行排队,所有院校同时检索,分数高的考生最先进行检索。
这种方式,总是先考虑考生中排名更高的那个。前一名考生未投档之前不考虑其它考生。由于每个考生只能被某一个院校的某一个专业录取,因此,对第一名考生而言,看其第一志愿填写的院校及其专业,如其第一志愿填写院校的第一专业还没录满,就会被该专业录取;如已录满,则看其填报的下一个专业,直至处理完该考生在该院校填写的所有专业。若仍未被录取,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考生会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中;如不服从调剂,则以退档处理。
在分数优先方式下,高分的考生会更加具有优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考生来说,录取时会按照第一专业、第二专业、第三专业的顺序来进行,也就是说,如果分数低的专业在前面,分数高的专业在后面,考生是不会被分数高的那些专业所录取。
3、专业级差方式
这种录取方式是很多知名的高校会采取的录取原则,对于辽宁省的考生来说,具体的方式是在分数优先的基础上进行的。所有考生按成绩排队,所有院校同时检索,分数高考生的最先进行检索。
如其投档院校的第一专业未录满,则将该考生录取到该专业;如第一专业已经录取完成,则将该考生分数减去设置的级差分数并将其重新进行排名,完成对该考生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考生所有专业均已处理完。若这时仍有考生没被录取到其中一个专业,则视其是否服从调剂。如果服从,将其调剂到其它还未录满的专业中;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被退档。
例如,某高校对第一与第二专业的专业级差规定为3分,张考生分数为600分,在第一专业落选,第二专业为经济学专业,录取系统将会其高考成绩减去3分,相当于597分再等待录取。这种方式下,相对高分考生在填报第一专业时可以适当的进行“冲刺”,但一定要注意专业级差的分数情况;相对低分的考生要在第一专业填报分数较低的专业,同时在考虑梯度时也要注意专业级差的分数。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针对辽宁省考生采取设置专业极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具体专业级差分数为3、3、1、1、1
【录取规则(要点)】
(1)高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
(2)录取批次设置及录取投档方式。录取批次原则上按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级的招生计划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将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必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2017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单独录取本科、贫困地区专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省内预科、第三批本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普通专科共八个批次。提前单独录取本科、贫困地区专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省内预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实行梯度志愿。考生可填报两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服从选项。各批次定向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服从选项。第三批本科、普通专科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5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服从选项。各批次定向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服从选项。
(3)各批次投档比例。第一批本科院校原则上不超过生源计划数的120%,第二批本科院校原则上不超过生源计划数的110%,第三批本科、普通专科院校按照生源计划数的100%投档。高校可在上述投档比例范围内及时提出自己的比例申请,未申请的均按以上比例投档。
(4)在同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内投档以后又正式申请要求退档的考生,不得在该批次改投档和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但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和征集志愿(贫困专项批次包含在提前本科批次内)。已录取考生不得换录。
(5)征集志愿和初始志愿的录取规则一致。征集志愿院校和专业计划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上公布后,考生自行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录取状态,处于“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录取”或“院校在阅”状态的考生均视为被录取,不需要参加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考生最新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6)梯度志愿遵循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原则。对于总分相同考生,由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录取。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对于总分相同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排序规则生成小数点后9位数的总成绩后确定位次。
(7)除军事(国防生)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8)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考志愿填报时,在顺利投档进志愿高校后,专业又是如何进行录取的呢?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下专业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