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和保护方言不矛盾。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当然,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方言,这样才能让丰富多样的语言文化延续、繁荣下去。
一统天下的普通话是不会抵消方言的趣味性和实用性的,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普通话、家乡话完全可以并存、融合和共同发展。
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思路:
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依法强化政府行为。
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并逐步向广大农村地区拓展,向更宽的领域延伸,逐步实现全社会普及普通话。
不矛盾。推广普通话是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推广普通话无疑加速了方言的发展,致使方言原有的一些特点淡化而向普通话靠拢,但是这种结果并不完全是由于推广普通话而造成的。因为语言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语言的演变是客观规律,任何人都无法阻挡。每一种方言都以自身的演变规律向前发展,例如方言新老语音和文白异读有很长的历史,反映了方言发展的不同阶段,并不是推广普通话以后才有的现象。
再如方言词语演变的重要方式是新陈代谢,久而久之,表示旧事物的词语消亡,表示新事物的词语产生。某些旧风俗、旧习惯不存在了,反映这些风俗习惯的词语最终消失,想留也留不住的;进入信息时代,“网吧”、“短信”一类新词产生,想不要也无法阻挡。这都是很自然的,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不是推广普通话造成的。
方言总是要发展的,发展中肯定要受到共同语、其他方言乃至外语的影响。推广普通话,带动方言发展,这对完善语言这一交际工具的职能有百利而无一害。
扩展资料:
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 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 年确定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民族语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学校开设的汉语课程应当教授普通话,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需要使用汉语的场合要使用普通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推广普通话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推广普通话和保护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