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五天,辞职不做了,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是这样的,我上个月十几号开始工作,工作了十来天左右,对这个职位不是很满意并且工资太低,跟人事部申请换职位,人事部就带我去了同一栋写字楼的一个地方,并且跟我说这家公司是跟我...
是这样的,我上个月十几号开始工作,工作了十来天左右,对这个职位不是很满意并且工资太低,跟人事部申请换职位,人事部就带我去了同一栋写字楼的一个地方,并且跟我说这家公司是跟我们有合作的,还是分公司来着,说得不清不楚的。然后29号开始上班,五一还不给休假,工作了5 6天左右想转行做别的。跟老板申请辞职,老板叫我下去以前的公司处理离职手续。结果到了人事部那里,人事部说那个公司不归他们管,他们只是代招人。不过会结算我在他们公司工作十来天的工资。现在上班的公司说辞职要提前15天提出申请,不然不给工资,跟他们公司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当初说是试用期。请问,我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能得到应有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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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普遍的介绍:试用期问题
特点是什么:工资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
其它含义:劳动仲裁投诉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试用期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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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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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天的,基本不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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