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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购房者购房时都要申请银行贷款,但在申请的过程中却常会生出这样的疑惑:为什么最优惠的房贷利率别人申请得到自己却申请不到?自己明明先申请的贷款,为何后来者反而先拿到银行贷款?是什么在左右房贷利率?最近,有网友曝光了关于房贷的4大潜规则,要买房的朋友们不妨了解一下。
潜规则1:价高者得
然而,即便银行承诺了按照约定予以折扣利率放贷,很多贷款人仍然在“无期限”等待。在贷款额度变稀缺时,若仍按原有优惠折扣发放则利润空间大幅压缩,银行只能选择上浮利率。同时,在贷款发放时,有限的额度往往优先保证贷款利率高的项目,也就是价高者得,其他的只能排队等待。
潜规则2:捆绑销售
在银根紧缩背景下,各家银行吸存和中间业务压力增加,为多拉客户应付利润考核的压力,部分银行在房贷销售环节出现违规收费承诺优惠、捆绑销售其他产品或者揽存等违规行为。想要8.5折优惠?可以,但是必须购买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或者基金产品等,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这类捆绑销售和收费“潜规则”在各家商业银行中并不少见。
对于这类情况,银监会近期提出要求: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捆绑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如果遭遇房贷搭售的潜规则,不妨先签下合同,等放了贷款,拿上证据去银监会投诉,揭露银行“恶行”并要求返还金额。
潜规则3:不同楼盘利率差别化
贷款买房利率打几折,不仅要看您买的是第几套房,还要看您是买的哪个开发商的房子。一国有银行房贷经理曝房贷利率定价“潜规则”:同是贷款买第一套房,选择不同楼盘,利率也可能相差15%。
潜规则4:“空白合同”
空白合同已经是银行近年来形成的行业“潜规则”。银行客户经理向贷款人口头承诺折扣利率放款,并且与贷款人签订空白的“同贷书”,上面只标明银行同意向贷款人放款,但并没有标明具体的利率和放款时间,政策变化下,这些此前约定好的折扣瞬间成为泡影。
毕竟一旦银行政策发生变化,这种空白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贷款人也无从追溯。即便目前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严厉要求银行按照约定承诺放贷,但是对于这类空白合同,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没有证据情况下,也只能要求银行出于对声誉的考虑,道德履行承诺。
律师提醒各位消费者,在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如果是空白的,要让银行方面写下贷款利率的承诺,保留证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