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说拍成电视剧,到底为什么要修改小说?
可能是拍摄难度的问题,还有就是书和电影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有些书里的东西在电影里很难表现。
我觉得相对来说,国外的编剧应该是看过原著才去改编的,而国内的编剧从来都是看个内容简介就去写剧本的。
说几个我看过书和改编影视的:
《亮剑》
原著主要讲的是抗战结束后发生的事情,有很大篇幅写的文革,而电视剧则把整个时间轴向前提了,从抗战开始拍到抗战结束。
这个估计是政 治 敏 感了。
《昭君出塞》
我觉得这个电视剧比原著要有看头。原著里昭君去往匈奴呼韩耶单于那边之后,有大段的与熊互动的情节,在电视剧里这么拍肯定要有很大的难度,预算增加不少。而电视剧主要说的是昭君去了匈奴后,是怎么以德服人获得尊敬的故事。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其实这本书有些东西不太适合改编成电影,罗琳写的时候根本没想过要拍电影吧,比如最后的那段巫师棋,不过后来看到电影里处理的还不错。这个片子的改编,一直是罗琳在处理,因为书还没写完,除了罗琳谁也不知道结局,一些小细节可能会很重要,所以,哈利波特的改编整体还是依托原著的。
第一,小说里的一些情节不一定适合拍成视频,拍摄难度很大。我曾经看过小说《狼毒花》,里面有常发打狼的情节。常发武艺很高,用一种类似皮鞭的东西在很短时间打死了向他围攻的三只狼。如果把这个情节拍出来难度太大。电视剧本就删掉了这个情节。
第二,一些小说中的人物是真实存在的,特别是一些革命题材的小说。如果按照小说描写直接拍摄,可能引发一些麻烦。因此需要将人名地名做一些处理。《狼毒花》这部电视剧拍摄时把一些八路军的领导姓名做了一些处理,而且故事发生地的地名也做了修改,放在电视剧播出后有人对号入座,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小说的情节比较简单,《狼毒花》这部小说十六开的纸也就是二十几页。电视剧本增加了很多故事和人物,有好几百页。
将一部小说改编成一部电影要有多长的路要走?一部小说需要具备怎样的特点才能让影视行业对其青眼有加:是一个绝佳的故事?一个足够鲜明的、能立得住的人物?正确的三观?还是歪打正着恰好对了投资人的脾气?
最近,由《十月》杂志社主办的“融合与创意——当文学遇上影视”活动在京举办,20余位作家、编剧、导演、制片人,包括作家、编剧李冯、编剧全勇先、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石一枫、导演、编剧王超以及剧角映画董事长梁巍、凯视芳华董事长杨海涛、编剧吕铮、导演唐棣等就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这个话题进行了分享。
论坛现场
文学与影视的相互成全
石一枫认为,文学与影视的关系是互相促进,同源共生的,而且这种关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深入:“十九世纪伟大的传统小说,比如像《雾都孤儿》、巴尔扎克的小说、狄更斯的小说、大仲马的小说,这样的故事都在哪里?都在好莱坞的电影里,都在美剧里,你看好莱坞的电影、美剧里面基本上都是狄更斯式的故事,都是巴尔扎克的故事,从这个角度来说到底是文学救了影视还是影视救了文学,的确还不好说。”
“80年代之后,张艺谋就是中国作家的守护神,被张艺谋拍过的作家最后都成为‘大师’了,一直是这样,以后肯定也会越来越深入。
说到底都是靠说事吃饭的两伙人,都是靠说事吃饭的,只不过他们拿镜头说,我们拿笔跟这儿说,最后我觉得应该就是可以互通有无的地方就特别多,应该说它是天生的有亲缘关系的两个行当。”石一枫说。
编剧全勇先认为,电影作品的灵魂是文学性,因为人的终极目标是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感。另外,影视跟文学区别是,影视作品需要外化,是通过主人公的行为、言语,包括导演运用一些技术手段将精神内涵呈现出来的。不同于文学作品的是,影视作品更加需要一个简单的故事核作为依托。因此,编剧跟作家不一样,作家允许在合乎逻辑的范围里天马行空,编剧则是“戴着镣铐跳舞”。
作家、编剧赵大河谈到文学与影视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一方面文学为影视提供了情感力量。影视制作方选择一部文学作品,很大程度上是看它有没有很饱满的情感,这种情感能不能打动人。另一方面文学作品可能给影视提供一个人物,影视的故事情节会围绕这个人物逐渐展开,所以文学文本为影视提供的人物往往是故事的核心。
一个文学作品要变成影视作品,中间要走很多的路,但在艺术表现的逻辑上,文学与影视的融合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