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犬选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个回答
2019-01-06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关注
展开全部
给犬选配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4点:
(1)同优可配,同缺不交。具有共同优点的公犬和母犬可以交配,在它们的后代身上,这种优点常能得到体现、巩固、发展和提高。具有相同缺点的公犬和母犬不得交配,如果交配,所产生的后代或将双方的缺点保持、巩固或扩大,结果得不到理想的犬种或商品犬。
(2)用优克不足。为了培育新的优良品种或是在优良种犬不足的情况下,可选择具有某一突出优点的犬和另一头具有相对缺点的犬交配,用优点去克服缺点,优缺互补,得到品质优良的犬种。但应注意,在选配时不能用凸背去改造凹背,不能用“×”型肢势去纠正“O型”肢势。实践证明,这种互补得不到理想的结果。
(3)注重公犬的年龄和质量。实践证明,在选配年龄上若用壮龄公犬配壮龄母犬,或用壮龄公犬配老龄母犬,其所产生的后代均成活率高,体质强壮;而用老龄公犬配老龄母犬,或用老龄公犬配壮龄母犬,其所生后代不仅成活率低,而且体弱多病。另外,选配时还须注意公犬的质量。因为公犬的配种数量多,产生的后代多,对犬群影响大,一般认为只有选配的公犬等级高于母犬时,其后代才能一代更比一代强。
(4)严禁近亲选配。除了育种工作的特殊需要外,通常不得选配近亲繁殖,严防犬种退化或产生畸形胎、死胎和病弱仔犬。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