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官职大对比,在清朝的一个县丞相当于现在的一个什么官?
要是从县丞发挥的作用、地位来看,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副县长。县丞在乡县中,属于县官的佐贰官。所谓佐贰官,就是指县丞不是县令的下属,他们只是官阶比县令更低一下。对于县丞的任免,直接归吏部处理,县丞无权问责。不过,如果县丞做得不好,县令是可以上奏弹劾的。
作为一个佐贰官,在明、清时期,只有正八品。虽然县丞官阶不大,但县里的事情,少了他们,也很难运转起来。他们除了要协助县令处理好公文,更要懂得跟各乡各族的人打交道。
在古代中国,家族是组成整个社会的基本单位。如果跟族长、里长的关系不好,再大的命令落实到底层,也很难执行。县丞的存在,就像是朝廷的县级衙门与底层宗族的缓冲带。
县丞不只发挥的作用不小,公务范围也不小。从秦朝时候的文书、仓库,再到后来的粮食马匹、户籍征税、水利、缉捕,他们都有直接管辖的权力。甚一些民事纠纷,县丞也可以直接裁决,乃至处罚,不用移交县衙处理。
如果老百姓觉得县丞的判决不公道,也可以再上诉,交给县衙处理。而县丞一般也有自己单独开设的衙署,下面配备协助办事的人员。
扩展资料
清朝的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
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
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
其中还有投降清朝的土司官职由明朝直接承袭下来的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清朝官员等级从正一品到从九品分“九品十八级”,每品有正从之别。(具体的你可以在百度上搜索,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按你所说的:
知县属于正七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七品芝麻官)。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委书记。
知州知府属于正五品,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
巡抚属于从二品,统摄一省事务。但现在没有相应的官职(类似省委书记,但又不能说是省委书记)
总督属于正二品,掌管数省军、政大权。现在也没有相应的官职(说是省委书记吧,不合适,因为省委书记不管军队。说是省军区司令员吧,也不合适,应该司令员不管政务。可以说是省委书记加省军区司令员)
提督是从一品。掌管一省的军务。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员。
按察使属于正三品。相当于现在的省检察院院长。
皇宫里穿黄马褂的是“御前侍卫”(锦衣卫是明朝时期的叫法)。但是这个御前侍卫是有级别的,比如二品带刀侍卫,三品带刀侍卫等等。如果非要问相当于今天的什么部门的话,那基本属于中南海的中央警备团。
御林军就是保卫京师的部队。负责首都的安全。(或者说是皇帝的亲兵)。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军区。
府尹其实也就是知府。但是有些官阶不一样,比如北宋的开封府尹就是正三品。(开封是北宋的首都)。就像现在的北京市市长,书记那样。
布政司就是管理一省的税赋、钱粮、户籍的官员,相当现在的省长。
总督是一个省最高的长官。但是如你所说的那样“两广总督、甘陕总督或者两湖总督、湖广总督”等,那就是管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省。比如:两广总督管理广东和广西两省。湖广总督就是管理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省
201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