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结婚的恋爱,还有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
如果我还年轻,那么即使明知道没有未来的爱情我可能还会谈,毕竟我还小,我还输的起,我也玩的起,但如果我不再年轻了,那么在明知道不可能有未来的情况下,我是不可能再继续这段感情的,因为我玩不起,也输不起了,我需要能结婚的恋爱,而不需要这种没有未来的恋爱了。
如果我还小,我二十岁左右,我可能很迷恋一个人,但是跟这个人,可能明显的没有未来,那么我无所谓,因为我的青春才刚开始,我还输的起,这个时候我想要的就是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情,其他的我一概不再意,我无所谓我们有没有未来,我只想现在拥有就行了,至于以后怎么样,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可如果我二十五六岁了,我的青春已经走完一半了,我可能没有太多的青春用来浪费,用来经历这种没有未来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了,我想要拥有这份感情,但是这份感情给我带来的只有伤痛,只有看不见的未来,那么我就会选择狠心结束。
因为我不想等到自己三十岁再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不值得的,原来一切都不过是错付了,我爱上的是一个给不了我未来的人,我年纪大了,我玩不起感情了,我只想拥有一段可以平淡到老的婚姻,我只想我能遇到一个给得了我未来的男人,给得了我婚姻的男人。
所以我会选择快刀斩乱麻的跟对方分开,即使痛苦,但我觉得也比等到我三十岁再痛苦要强的多,至少现在我还有的选择,我怕再耽误下去我没得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