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医保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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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报销手续时:需要交验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接诊证明、出院小结、收据及明细;
2、还需要交验经办部门需要的证明资料,如:跨区就诊的,需要交验转诊证明、意外伤害的,需要住所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
3、当事人在本医保统筹区域内的定点机构就诊的,可以于办理出院手续时,当场结算,转诊的,需要到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4、根据(州府办发〔2015〕42号)文件第29条的规定:
(1)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医保经办机构、各级协议医疗机构统一使用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州内就诊即时结算;
(2)参保人员一人一卡,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州内就医一卡通。
5、以上参考资料来源:《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州府办发〔201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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